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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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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0-03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3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60,339,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388%;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12,199,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5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8,13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9%。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光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也无议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作出决议如下:

1、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邱光和、邱坚强、周平凡、徐波、邵飞春、陈新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邱光和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22,741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邱光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518,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919%。

邱坚强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02,168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邱坚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498,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505%。

周平凡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02,168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周平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498,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505%。

徐波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83,541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徐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579,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44%。

邵飞春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63,041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邵飞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559,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731%。

陈新生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56,141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陈新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552,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592%。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19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余玉苗、朱伟明、郑培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余玉苗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99,368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余玉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595,5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463%。

朱伟明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73,468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朱伟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569,6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941%。

郑培敏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365,741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郑培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661,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801%。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19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姜捷、蒋成乐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姜捷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4,997,754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姜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293,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387%。

蒋成乐女士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09,041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蒋成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505,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643%。

上述两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兴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2019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5,367,5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328%;反对0股;弃权4,971,6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672%。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5,022,9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142%;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73%;弃权5,180,3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85%。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5,022,9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142%;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73%;弃权5,180,3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85%。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5,367,5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328%;反对0股;弃权4,971,6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67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663,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837%;反对0股;弃权4,971,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163%。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指派黄栩律师、韩陆征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0-04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光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邵飞春、独立董事余玉苗、独立董事郑培敏、独立董事朱伟明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邱光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邱光和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邱坚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邱坚强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平凡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周平凡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与两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与本次选举的战略委员会委员周平凡和郑培敏组成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周平凡、朱伟明和余玉苗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余玉苗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邱坚强、余玉苗和郑培敏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培敏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邱坚强、朱伟明和郑培敏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朱伟明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波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徐波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宗惠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宗惠春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聘任陈嘉宁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联席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为陈新生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邵飞春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黄剑忠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聘任张伟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聘任陈新生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高管简历及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聘任刘方明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负责人,负责审计部工作,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2)聘任范亚杰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方明、范亚杰简历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森马服饰高级管理人员、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徐波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毕业。中国纺织规划研究会理事会副会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徐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7.7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嘉宁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台湾,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麻州波士顿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在美国,中国和新加坡多个国家工作。1996年加入耐克集团,22年服务期间历任品牌行销、品类管理、耐克篮球全球销售副总裁,耐克大中华销售副总裁,匡威(耐克子公司)亚洲区副总裁、总经理等重要职位。在运动及时装零售业管理经验丰富。曾任女性与消费者亚洲峰会演讲嘉宾。

截至公告日,陈嘉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嘉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新生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南京大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南京金鹰国际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陈新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新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邵飞春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温州中网计算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CEO,杭州联中网络有限公司CEO。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邵飞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7.1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邵飞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剑忠先生, 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温州瓯海慈湖乡政府工办会计、副主任,瓯海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主任,瓯海区梧田镇政府企管所所长,温州黄河皮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森马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森马集团党委书记、瓯海区人大常委委员。

截至公告日,黄剑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剑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伟先生,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和组织行为分析双硕士。历任宝洁公司大中华区、北美区及全球业务人力资源高管,阿斯利康中国及香港地区人力资源副总裁,联合利华北亚区人力资源副总裁,世茂集团首席人力资源官和集团副总裁,摩拜人力行政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人力资源官。

截至公告日,张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宗惠春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本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浙江上市公司协会第八届董秘专业委员会常委会委员;温州市“金融服务进民企”金融顾问委员会董秘顾问。

宗惠春先生拥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截至公告日,宗惠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宗惠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方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2000年加入森马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森马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总监、浙江森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审计负责人、审计部高级总监。

刘方明先生拥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截至公告日,刘方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方明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

范亚杰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资深证券事务专员、证券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证代专业委员会常委会委员。

范亚杰先生拥有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岗位工作的能力。截至公告日,范亚杰先生持有本公司限制性股票3.56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亚杰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和能力。

附件2: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689号

电话:021-67288431,传真:021-67288432

电子邮箱:ir@semir.com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9-05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姜捷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姜捷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0-02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王耀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 5.00%股份的股东王耀海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90 自然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185%),详见巨潮网当日公告。

王耀海先生于2020年1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5,600股,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巨潮网当日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耀海先生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月16日,王耀海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万股,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交易情况

1、交易情况

2、本次交易后股东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交易完成后,王耀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3,449.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及王耀海先生均按照相关规定和承诺,对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进行了披露;本次交易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备查文件

1、王耀海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