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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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2020-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0-00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来宾宇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其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98,350股,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30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法》等的规定,现将该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宇兴投资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法人股东宇兴投资承诺:本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也 做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股东减持情况与其相关承诺一致,本次减持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吴中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