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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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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
对外租赁厂房的提示性公告

2020-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临 2020-003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

对外租赁厂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丽地板公司”)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起将位于上海市康桥工业区康桥东路 201 号的厂房出租给利乐食品机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乐公司”),2014 年 5 月 23 日双方续签了《上海市厂房租赁合同》,2018年8月2日双方又签订了原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为“原租赁合同”),同意双方将租赁期限由2019年的10月31日延长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其 中 2019 年 11月1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为固定租赁期,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为弹性租赁期,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8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的临 2018-014公告,且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原租赁合同之所以设定弹性租赁期,是由于利乐公司在大中华地区研发制造基地的统一调整,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将整体搬迁,并设定了搬迁缓冲期。

2020年1月16日公司收到利乐公司《关于变更及延长租赁期的申请》,因其搬迁进展有一定程度的延后,申请将《补充协议》约定之弹性租赁期变更为固定租赁期,并将固定租赁期延长2个自然月,即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不再另设弹性租赁期。租金及其他条款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

鉴于该申请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且不影响公司后续对该地块的经营计划,公司已于2020年1月19日回复并同意利乐公司的延期申请。

该厂房租赁收入是公司重要业务来源,公司一直在研究该厂房租赁到期后如何经营,包括后续招租。但是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小且增长缓慢,一旦公司不能顺利发展主营业务,或者交易所修改上市规则,提高退市标准,公司将面临退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