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0-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0-00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公司董事兼轮值总裁杨志杰先生、董事黄修乾先生及监事兼监事会主席潘伟先生计划2019年7月2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其中杨志杰先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黄修乾先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6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潘伟先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9,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2020年1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杨志杰先生、黄修乾先生、潘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2020年1月2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董事兼轮值总裁杨志杰先生、董事黄修乾先生及监事兼监事会主席潘伟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股东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及减持进展情况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志杰先生、黄修乾先生及潘伟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且均未实施减持计划,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杨志杰先生、黄修乾先生及潘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杨志杰先生、黄修乾先生及潘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0-00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05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