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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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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汇富路825号6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伟民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财务总监王琦、总工程师周玉石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王志远通过通信方式参与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6.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6.02未来转换的股票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6.03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6.0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6.05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6.06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6.0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6.08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6.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6.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6.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6.12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6.13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6.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6.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6.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议案名称:6.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议案名称:6.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议案名称:6.19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5、议案名称:6.20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6、议案名称:6.2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7、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8、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9、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3、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议案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对于上述议案1、3、5、6、7、8、9、11、13,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静、卜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