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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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部分证券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2020-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02月25日起增加上述证券公司为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龙头券商,基金代码:159993)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htsc.com.cn、95597)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swhysc.com、95523/4008895523)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zts.com.cn、95538)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csc108.com 、95587/4008-888-108 )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cs.ecitic.com、95548)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sd.citics.com、95548)

7、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400-6788-999 或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网下现金

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02月25日起,本公司增加下述销售机构为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认购代码:515693,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下述销售机构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具体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关于本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金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02月25日起,本公司增加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公司网站:www.jyzq.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02月25日起,本公司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

公司网站:www.tenganxinxi.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