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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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由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按不高于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同期融资利率计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系正常经营所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关联交易,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六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内容合法,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认为:

该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系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建议非关联董事和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该议案。

(四)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12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任何时点投资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年度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支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所购买产品的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年度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短期投资理财的业务范围

公司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开展。

委托投资理财业务范围:

(1)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流动性较强、风险极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银行及信托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逆回购产品。

(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国债。

(4)投资期限较短、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短期柜台债券产品。

(二)短期投资理财的投资限额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任何时点投资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

三、年度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开展短期投资理财的协议对方均为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一年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投资期限较短、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还能够取得一定投资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风险较低、流动性高的理财、金融产品, 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短期投资理财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13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远期外汇交易受托方:商业银行及其它机构

● 远期外汇交易金额: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一)基本情况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公司将积极把握机遇开展境外业务布局,做实境外业务平台,扩大进出口业务的规模。

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公司按年度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申请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授权额度,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2020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在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公司在银行和其它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期权业务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及其它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向银行及其它机构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

期权业务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与银行签署相关远期外汇交易协议,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5%。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远期外汇交易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协议对方为商业银行和其它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远期外汇交易的业务范围

远期外汇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等主要结算币种。

远期外汇交易基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金额:预计2020年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25%,交割期限与进出口收付汇期间相匹配。

预计占用资金:不占用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均无需缴纳保证金。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与银行及其他机构签订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价格可能与到期时的实际结售汇汇率有一定差距,造成汇兑损失。

2、付款、收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及收款的金额及期间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或违约,造成公司已办理远期外汇交易的收付款业务预测不准,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展期、违约交割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会根据与银行及其它机构签订的远期结售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锁定我司成本。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对进出口合同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进出口业务状况,针对进出口业务涉及到的结算货币,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远期外汇交易,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而且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不占用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14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开展期货套保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开展期货套保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宏观经济系统性风险,控制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存货产生的影响,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保业务,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期货套保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本额度在2020年度内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目的和必要性

大宗商品的供应链管理、投资、运营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规避宏观经济系统性风险,控制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存货产生的影响,公司以风险管理为出发点,开展期货套保业务。

随着市场逐步发展成熟,以期货作为现货定价基础的业务模式也日益广泛,通过期货工具的运用可为客户提供更为灵活的定价服务。

二、业务模式和操作主体

公司期货业务模式主要为:配套现货的套期保值操作。

运作主体包括: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香港拓威贸易有限公司及公司供应链运营专业委员会审批同意的子公司。

三、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期货套保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本额度在2020年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交易场所和操作品种

套期保值业务平台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英国LME/ICE、美国COMEX/CBOT/NYMEX、马来西亚BMD、东京TOCOM、新加坡SGX及经过供应链运营专业委员会审批的其他交易平台。套保工具包括商品期货/期权。操作品种包括公司现货相关的能源化工、金属、农副产品。

五、开展套保业务的基本原则

1、现货品种套期保值业务应在配套现货的数量金额及计划范围内进行操作。相关操作需在公司供应链运营专业委员会审批授权下进行。

2、套期保值业务所需资金量应与公司的自有资金相匹配。公司应根据现货业务经营匹配控制套保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六、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保业务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够充分反映期货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七、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期现走势背离,短期内造成部分价差损失。

2、交割风险:临近交割而持仓超出交易所限仓时,或因合约流动性不足而造成平仓损失。

针对以上风险,主要管控手段如下:

1、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期货业务开展各项流程环节须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

2、提升岗位专业性,商品衍生品事业部综合部管理公司期货业务操作。建立岗位交叉监督,通过交易员与结算员、财务部、审计部等的多方相互稽核,如发现套期保值业务存在违规操作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3、对期货操作进行授权管理,供应链运营专业委员会根据各子公司/事业部经营目标,审批、授权子公司/事业部期货操作权限。商品衍生品事业部综合部负责日常监控各子公司/事业部操作情况,若出现超授权的操作行为,商品衍生品事业部综合部需及时向供应链运营专业委员会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4、在制作仓单及申请套保额度方面做好提前准备,公司每日对持仓情况进行跟踪及反馈,对可能出现的交割风险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5、公司审计部根据以上原则对相关账单进行定期核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八、备查文件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