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70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7.14%。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前,喻信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36,338,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7.95%。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后,喻信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44,758,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1.38%。
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通知,获悉喻信东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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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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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喻信东先生在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6,338,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7.9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52%,融资余额20,000万元。
喻信东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数量为44,758,000股(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数的71.3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51%,融资余额25,250万元。
喻信东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偿债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本次股份质押事项相关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动到警戒线或平仓线,喻信东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主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喻信辉先生发来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本增加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导致喻信辉先生持股比例降至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公开发行了2.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泰晶转债”、债券代码“113503”),并于2018年6月21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19年12月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8,412,448股,公司总股本由2018年6月20日的158,698,400股增加至167,110,848股。喻信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68,000股,持股比例由5.40%减少至5.13%,被动稀释0.27%。
此后,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喻信辉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2月25日,喻信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5,8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至此,喻信辉先生尚持有公司股份8,442,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制权情况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辉持股比例降至5%,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泰晶科技
股票代码:6037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信辉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万科金色家园*栋*室
权益变动性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主动减持
签署日期: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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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喻信辉
性别:男
曾用名:无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42012219700713****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万科金色家园*栋*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喻信东
性别:男
曾用名:无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44030119651017****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富莲大厦*栋*
名称:王丹
性别:女
曾用名:无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44030119670910****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富莲大厦*栋*
名称:喻慧玲
性别:女
曾用名:无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42061919681023****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3号金麒麟花园*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玲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丹为喻信东的配偶,喻信辉为喻信东的弟弟,喻慧玲为喻信东的妹妹,因此,上述四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同时因其自身资金需求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泰晶科技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公司2019年11月1日披露的《股东、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新增减持股份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公开发行了2.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泰晶转债”、债券代码“113503”),并于2018年6月21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19年12月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8,412,448股,公司总股本由2018年6月20日的158,698,400股增加至167,110,84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8,568,000股,持股比例由5.40%减少至5.13%,被动稀释0.27%。
此后,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2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5,8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至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公司股份8,442,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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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卖出泰晶科技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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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喻信辉)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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