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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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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

2020-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3-证券简称:奥士康-公告编号:2020-016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0年3月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2020年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电投资”,持有公司54.10%股份)以书面方式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北电投资持有公司54.10%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6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日(星期一)

7、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提取2018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8、《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9、《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1-2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10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及2020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8-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10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 2、5、6、7、8、9、1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何为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第8-10项提案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特别提示:征集投票人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第8-10项提案征集投票权。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3日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2)

3、登记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

(1)联系人:贺梓修

(2)电话号码:0755-26910253

(3)传真号码:0752-3532698

(4)电子邮箱:hezx@askpcb.com

(5)联系地址: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

5、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关于提议增加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

七、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表: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附件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上“√”,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3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13。

2、投票简称:奥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13-证券简称:奥士康-公告编号:2020-017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何为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0年3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何为作为征集人,对公司拟召开的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龙塘村

股票上市时间:2017年12月1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士康

股票代码:002913

法定代表人:程涌

董事会秘书:贺梓修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

邮政编码:518000

公司电话:0755-26910253

公司传真:0752-3532698

电子信箱:hezx@askpcb.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0年2月25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为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何为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大学化学系应用系专业硕士。现任电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主要从事印刷电路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2001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应用化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7年11月任电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珠海分实验室主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顾问。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10月17日,由中国留学基金委公派到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从事短期博士生导师访问交流工作。2010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0年 1月 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0 年3月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0年3月4日至 2020 年3月 5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

收件人:贺梓修

联系电话:0755-26910253

邮政编码:518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何为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单位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为先生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