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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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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0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0年2月24日以现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参加会议董事5人。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1提名杜未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刘春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提名余欣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全文。

2、关于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与Stemedica Cell Technologies Inc.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知,预计并购基金旗下控股子公司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Stemedica Cell Technologies Inc. 2020年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万元。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与Stemedica Cell Technologies Inc.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国超先生辞职已生效且回避表决。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聘任刘春凤女士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徐爱敏女士、务勇圣先生、高岩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当选之日起与第七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召开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6)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05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2月24日以现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人,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提名周鲁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提名李忠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全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与Stemedica Cell Technologies Inc.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与Stemedica Cell Technologies Inc.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7)全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06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1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20年3月11日(股权登记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8、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01选举杜未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刘春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余欣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01选举周鲁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02选举李忠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以上议案1、2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表决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可以投0票。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及地点:2020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2020年3月18日现场会议召开之前,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3、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的字样,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采用传真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联系人:黄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传真:0731-84499759

电子信箱:dshbgs@hnjzt.com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9,投票简称:“九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提案2,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本次投票为累积投票。

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07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

与Stemedica Cell Technologies Inc.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通知,预计并购基金旗下控股子公司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科公司”)与参股公司Stemedica Cell Technologies Inc.(以下简称“Stemedica公司”) 2020年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万元。2019年度双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8.78万元。

本公司原董事刘国超先生于2019年12月31日辞去Stemedica公司董事职务,于2020年2月26日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本公司拟任副总经理高岩嵩先生于2020年2月24日起担任Stemedica公司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Stemedica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美科公司与参股公司Stemedica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与Stemedica Cell Technologies Inc.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国超先生辞职已生效且回避表决,由公司五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本次关联交易经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2、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9年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厂房建设、装修、研发设备采购等基础建设,因此与Stemedica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全成

注册资本: 2亿元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西路26号院4号楼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3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化妆品、I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医院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零售药品、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055.32万元,净资产为11208.14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19万元,净利润-2621.58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并购基金持有美科公司99.9%的股权,美科公司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关联方Stemedica Cell Technologies Inc.

住所:5375 Mira Sorrento PL #100, San Diego, CA 92121-3804

法定代表:Maynard Howe (首席执行官兼副董事长)

成立时间:2005 年7 月1 日(美国内华达州注册的公司)

美国Stemedica Cell Technologies, Inc.(以下称Stemedica)成立于2005年,是经美国联邦政府许可和通过cGMP认证的全球领先的再生医学企业,主要从事同种异体成人干细胞及相关衍生品的研发、生产和临床工作。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7.40万美元,净资产为-2364.06万美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51.63万美元,净利润-1455.37万美元(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Stemedica公司32.17%的股权,Stemedica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原董事刘国超先生于2019年12月31日辞去Stemedica公司董事职务,于2020年2月26日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本公司拟任副总经理高岩嵩先生于2020年2月24日起担任Stemedica公司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Stemedica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美科公司与参股公司Stemedica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美科公司向其购买细胞产品及接受其技术服务。该关联人主要从事同种异体成人干细胞及相关衍生品的研发、生产和临床工作,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自愿、平等、协商、市场定价原则。

2、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美科公司与参股公司Stemedica公司购买细胞产品、接受技术服务的交易。

3、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美科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按照自愿、平等、协商、市场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同时,由于该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五、独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预计九芝堂美科在2020年度向Stemedica购买不超过人民币2900万元的干细胞产品以及接受Stemedica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技术服务。因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现分别持有九芝堂美科99.9%的股权、Stemedica32.17%的股权,故九芝堂美科及/或Stemedica已分别就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前述日常关联交易取得了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同意。根据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作出的陈述,并经本人适当且合理地审慎核查,前述交易应当是九芝堂美科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预计九芝堂美科在2020年度向Stemedica购买不超过人民币2900万元的干细胞产品以及接受Stemedica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技术服务。因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现分别持有九芝堂美科99.9%的股权、Stemedica32.17%的股权,故九芝堂美科及/或Stemedica已分别就拟于2020年度发生的前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取得了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同意。根据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作出的陈述,并经本人适当且合理地审慎核查,前述交易应为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已获九芝堂美科、Stemedica及其股东珠海横琴九芝堂雍和启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意见;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08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

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2月26日收到董事刘国超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盛锁柱先生、董事李劲松先生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董事刘国超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因工作原因,董事兼副总经理盛锁柱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本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因工作原因,董事李劲松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2月2日公告杨承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事项,杨承先生的辞职已于2019年1月31日生效。前述董事提交辞职报告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不低于法定人数,前述辞职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本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2月26日收到监事李威女士、刘淑霞女士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监事李威女士、刘淑霞女士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李威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淑霞女士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前述辞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时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李威女士、刘淑霞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2020年2月26日,刘国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盛锁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47469股,刘淑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刘国超先生、盛锁柱先生、刘淑霞女士在辞职后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本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监事的相关情况

因刘国超先生、盛锁柱先生、李劲松先生、杨承先生的辞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需增补四名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杜未木先生、刘春凤女士、余欣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七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尚有1名非独立董事席位空缺,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尽快安排增补。

因李威女士、刘淑霞女士的辞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共需增补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周鲁宝先生、李忠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七届监事会余下任期一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刘春凤女士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徐爱敏女士、务勇圣先生、高岩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七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附个人简历:

1、杜未木先生,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总经理助理、辰能物业公司董事长、黑龙江辰能典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黑龙江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杜未木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春凤女士,1963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药专业,享受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担任哈药集团制药三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层正职、项目负责人。

刘春凤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余欣阳先生,1975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会计、资产部部长、采购部部长、遗留问题处理中心主任、哈药集团三精英美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

余欣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周鲁宝先生,1978年10月出生,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经济师,曾任黑龙江辰能集团财务部副部长、经营部副部长,黑龙江辰能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鲁宝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李忠照女士,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账会计,本公司审计稽核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审计稽核部部长。

李忠照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徐爱敏女士, 1967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曾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总会计师、哈药股份第六、七届监事会监事。

徐爱敏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务勇圣先生,198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助理研究员;曾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医学部任访问学者,曾任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本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研发总监,北京友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九芝堂(牡丹江)友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湖南九芝堂中药验方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务勇圣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48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1%;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高岩嵩先生,1982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美国德州大学西南医学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清华海峡研究院(厦门)生物科技与医药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岩嵩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5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5%;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