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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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持有公司225,553,20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0%。其中,上海鹏盛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143,8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3.75%,占公司总股本的14.9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拟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总数不超过19,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7%。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控股股东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减持比例限制等相关规定执行。

●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表中其他方式具体如下:

受让方式:33,726,531股

转增(送)股本:139,775,935股

配股:52,050,74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上海鹏盛过去12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海鹏盛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

1、如果在2006年和2007年两个会计年度中的任何一个会计年度,华微电子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增长低于30%,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将向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制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执行追加送股安排一次,追送股份总数为500万股。如改革方案实施日至追加股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追加送股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若触发了上项股份追送条款,则现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若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条款,则现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自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除获送红股外增加持有的华微电子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上海鹏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鹏盛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06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0年2月26日、2020年2月27日、2020年2月2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涛先生及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问询,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2月26日、2月27日和2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一切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及实际控制人曾涛先生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实际控制人曾涛先生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减持股份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计划于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9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总数不超过19,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7%。上述事项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在减持期间,上海鹏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