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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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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口头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2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议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秘张雷列席。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监事肖星星回避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2月28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旭东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本人出席董事5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6)。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度,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可美”)、北京新加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加加”)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

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人代表:谈宇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玻璃容器的制造和销售,新型节能包装机械的制造和销售。

住所:衡东县大浦镇衡东工业园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亚总资产为17,125.69万元,净资产为8,582.52万元,营业收入11,207.41万元,净利润-1,091.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持有华亚10%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华亚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预计与关联方的交易总额

预计2020年度向关联方华亚采购原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0万元人民币。

2、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人代表:苏文仕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淀粉、谷氨酸、谷氨酸钠、饲料、复混肥的生产销售;粮食收购、销售;五金机电、钢材、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青铜峡市小大公路六公里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可美总资产为80,807.25万元,净资产为32,292.77 万元,营业收入54,661.33万元,净利润1,661.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9年5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可可美100%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可可美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预计与关联方的交易总额

预计2020年度向关联方可可美采购原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人民币。

3.北京新加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人代表:彭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日用品、文具用品、工艺品、厨房用具、家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I类医疗器械;货运代理;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6层1606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新加加总资产为391.12万元,净资产为51.68万元,营业收入289.88万元,净利润-298.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持有北京新加加40%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北京新加加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预计与关联方的交易总额

预计2020年度向北京新加加销售产品交易金额不超过1,800.00万元人民币,北京新加加代营天猫手续费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华亚、可可美,北京新加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调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华亚签订的采购合同中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华亚的日常交易:采购华亚生产的800ml、715ml、500ml、480ml、450ml、380ml、280ml、238ml、160ml等规格酱油产品的包装玻璃瓶,金额为不超过6,000.00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于每月25日对账,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从收到供方符合要求的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款。

2、公司拟与可可美签订的采购合同中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可可美的日常交易:采购可可美生产的99%晶体味精等产品,金额为不超过25,000.00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根据需方安排发货,货到后3日内为验收期,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供方提供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至需方。

3、公司拟与北京新加加签订销售合同中预计2020年度与北京新加加的日常交易:销售酱油,植物油,食醋等产品,金额为不超过1,800.00万人民币。拟与北京新加加签订代营手续费合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将与上述关联方签署正式的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华亚、可可美,北京新加加的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持续性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新加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经核查,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持续性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议案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3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0年3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见2020年2月29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5)。同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 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详见2020年2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扫描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参会登记资料提交办理登记。参会时将需要核对。

2.登记时间:2020年3月16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关于表决:股东参加会议直接签署表决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投票权,委托人可以明确授权受托人独立自主投票,也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的决定。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式样见本通知附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张雷、姜小娟

地 址: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

邮 编:410600

电 话:0731-81820262

传 真:0731-81820215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0”,投票简称为“加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只勾选一种方式):

受托人独立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受托人完全自主投票)。

委托人选择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提案填报表决意见的决定,受托人在会议现场按委托人的选择填写表决票,否则无效,该项计为弃权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时在表格中勾选“赞成“、“反对”、“弃权”其中的一项。

委托人签名(盖章):

2020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数据是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9年是公司的改革、创新之年。公司继续聚焦主营业务发展,贯彻“12345”的产品战略和1+1的品牌战略规划,抢抓减盐生抽开发的战略性机遇,持续推进原酿造、面条鲜两个战略大单品的市场运作,加大了味极鲜、金标生抽、草菇老抽等酱油大品类的市场推广力度,加快了食醋、蚝油、料酒、鸡精等行业集中度低、成长性大的产品的市场开拓,推进了复合调味料、凉拌汁、酱料、汤料、高鲜鸡精5大类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坚定打造盘中餐和欧朋两大食用油品牌,实现了业绩的稳步增长。

1、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975.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05%(绝对值增加25,133.87万元),2019年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9.23%,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2.23%,主要系投资收益增加,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2.本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40.00%,主要系本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4,871.65万元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未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计披露。

四、其他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