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ST蓝科 编号:2020-014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6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根据《会议表决票》的反馈,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拟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亿元。上述期间是指授信业务发生时间。
公司或第三人提供的保证金、存单以及浙商银行认可的票据提供质押担保时,该质押担保的相等数额债权可以不占用本决议前款同意的最高融资额度,具体权利义务以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特此决议。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月 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