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0年3月10日起调整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费率调整方案
1、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0.25%年费率调整为0.15%年费率。
2、本基金的托管费率由0.08%年费率调整为0.05%年费率。
二、《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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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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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变更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0年3月10日起生效。《招募说明书》(更新)将进行一致性修改。
2、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了解详情。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