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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0-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百达精工 股票代码:603331

台州市经中路908弄28号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并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34亿元,低于15亿元,因此公司需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百达控股作为出质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的本金及利息、发行人违约而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投资者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可根据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股票股利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现金股利分配: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④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程序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如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应当披露原因,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5)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6)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进行审议。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2017年7月,百达精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发行人上市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发行人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款“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支出,继续投入公司生产经营,包括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

(四)本次发行前利润分配政策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374.64万元。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压缩机零部件和汽车零部件行业集中度日趋提高,行业内已形成一批规模化生产的领先企业,随着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存在一定下滑的可能。其次,行业较具规模的企业还将利用自身优势进一步扩大产能,围绕成本控制、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公司若不能紧跟行业步伐、有效调整经营战略,还将面临市场发展空间遭受挤压的风险。此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也会对公司业务规模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压缩机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相应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压缩机厂商及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该等行业的寡头竞争格局造成了发行人客户的相对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06%、62.21%、63.02%和66.38%。如果发行人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的产品结构调整导致其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量减少,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有色金属材料(铜棒、电解铜等)、钢材(高速钢、圆钢、盘钢、不锈钢)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在40%以上,因此公司所使用的有色金属材料、钢材的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79%、21.03%、26.74%和26.51%,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中汇兑净损失分别为-290.00万元、67.75万元、-178.36万元及-14.96万元。若未来人民币升值幅度较大,一方面会削弱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外币结算将使汇兑净损失增加,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投向压缩机核心零部件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也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足准备。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建设工程、装修工程、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等多个环节,组织和管理工作量大,因受到市场变化和工程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全部按期竣工投产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是基于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行业技术水平、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预测的,由于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周期,若在实施过程中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再若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及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等风险。

(七)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风险

1、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尽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果公司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持续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出现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回售或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赋有股票期权的混合性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本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以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需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3、本息兑付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状况、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4、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5、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本次可转债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对持有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6、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会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当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7、转股价格是否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但公司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公司董事会不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并且,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因此可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此外,即使公司决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修正幅度亦存在不确定性。综上,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于2017年7月上市,前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高效节能压缩机零部件技术升级及产业化扩建项目”(截至2019年6月末,完工进度为80%)和“年产1,450万件汽车零部件产业化扩建项目”(截至2019年6月末,完工进度为95%),受项目尚未完工以及产品价格不达预期(2019年1-6月,公司叶片、爪极、卡钳活塞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2.33元/片、14.21元/件、7.14元/件,原可研预期售价分别为3.59元/片、17.00元/件、7.5元/件)的影响,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1-6月未达到预期效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在项目全部完工后将有所提升,但鉴于市场价格变化,也可能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五、2019年年报披露提示

本公司2019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根据2019年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全年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47.44万元~7,752.18万元。根据业绩预告及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预计,本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后,2017、2018、2019年相关数据仍然符合可转债的发行条件。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各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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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术语

三、其他简称(下转46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二〇二〇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