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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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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0-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25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于2020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名,代表股份367,613,6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330%。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7名,代表股份365,502,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139%;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9名,代表股份2,111,5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19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3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37,034,1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41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367,604,4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024,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52%;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48%;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律师和张晓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26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

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中泰证券资管-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2号FOF集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0年1月23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股东中泰证券资管-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2号FOF集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泰资管计划”)拟在未来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640,3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资管计划出具的《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且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下同),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泰资管计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中泰资管计划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泰资管计划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泰资管计划出具的《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