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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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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0-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3月11日、3月12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