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 2020-018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忆会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少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拟选举杨少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少锋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万通地产关于董事辞任暨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任期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4月1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内容:
(一)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杨少锋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万通地产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20)。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 2020-019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涂立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涂立森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涂立森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涂立森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涂立森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拟增补新任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少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拟选举杨少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少锋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增补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此次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根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杨少锋先生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资格及专业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选举杨少锋先生为公司董事,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附件:
1、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少锋先生,1977年12月出生,福州大学贸易系96经贸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北大光华管理学院EMBA。2006-2019年分别担任中投联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平潭会同宏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创始人。2013年当选工信部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副会长,2017年受聘成为福州大学客座教授。国内著名财经评论家,曾担任新浪房产频道首席评论员,《中国经济周刊》、《中国新闻周刊》、《新民周刊》,央视《经济半小时》、《经济信息联播》、《对话》、《实话实说》,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东方卫视等媒体财经评论员。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0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日
至2020年4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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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通地产”或“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少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万通地产关于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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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 登记时间:2020年3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
6. 联系方式:联系人: 周茜莉、杨梦
联系电话: 010一59070788/59071169
传真: 010一59071159
邮政编码: 100020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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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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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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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1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宁波银行-富诚海富通福瑞通达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富诚海富通资管计划”)目前持有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或“公司”)股份102,700,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8%,全部为通过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19年8月5日解除限售。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富诚海富通资管计划根据自身投资安排,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计划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万通地产于2020年3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富诚海富通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万通地产股票的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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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富诚海富通资管计划于2020年3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5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9704%,交易价格为4.8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万通地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及《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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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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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公司2020年2月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1)中,富诚海富通资管计划回复:在签署本回函之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2020年3月14日披露的《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前述披露文件中,富诚海富通资管计划/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减持行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下简称《减持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富诚海富通资管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减持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减持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富诚海富通资管计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