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一楼B109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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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除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外,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海波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全部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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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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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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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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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云、陈玮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0-010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03月16日16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鉴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了新一届监事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股东大会召开后同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德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焦德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焦德峰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07)。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0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0-011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03月16日16时3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鉴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股东大会召开后同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高炎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高文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任命召集人的议案》
(1)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高炎康先生、高文铭先生、陈小林先生、应可慧女士、李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命高炎康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2)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陈海波女士、刘新怀先生、陈小林先生、应可慧女士、李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命应可慧女士为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3)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李建平先生、王伟立先生、陈小林先生、应可慧女士、李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命李丁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4)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高文铭先生、李建平先生、陈小林先生、应可慧女士、李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命陈小林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高文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陈海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伟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鲁亚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刘新怀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聘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启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聘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徐超儿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高炎康先生、高文铭先生、李建平先生、陈海波女士、刘新怀先生、王伟立先生、李丁先生、陈小林先生、应可慧女士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徐超儿女士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0-005);鲁亚波女士、王启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3月17日
附件:个人简历
鲁亚波女士,生于1976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3月至今任朗迪集团财务总监。历任宁波格林特财务人员、宁波朗迪财务部长、财务副总,朗迪集团财务部副总监、财务总监。
鲁亚波女士持有公司39.2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启明先生,生于1980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持有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2011年9月至今任朗迪集团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历任宁波朗迪模具主办会计、宁波格林特财务部长、朗迪集团主办会计、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王启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