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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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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因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防范人员流动感染风险,会议采用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建国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王乐栋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总经理解田、副总经理刘泉、副总经理朱新刚、财务总监蔡文洁列席会议。

4、因疫情原因,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6。

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王博律师、尹夏霖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ST毅达 公告编号: 2020-020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