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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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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3版)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公司名称:宁波海迈克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刘剑波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海天路1688号5幢1号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叉车、堆垛机、装载机、工程机械、矿山起重运输机械、电机、伺服驱动器、变频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仪器仪表、机械手的研发、制造、维修及自产产品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液压设备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批发、零售;叉车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如下: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12、公司名称:安徽海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梁才麟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83号拓基城市广场C幢办1319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工业机器人与自动化设备、仓储物流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通讯产品的产品设计、开发、租赁、销售;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服务;激光导航搬运设备、电子产品、传感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的代理、批发和零售;智能物流仓库和搬运设备的整体搭建和方案设计;自动化设备零部件设计、开发、代理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审议本项关联交易事项前,通过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必要的沟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1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批准公司进行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即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亿元。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6、公司预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经过审慎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五)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资金池,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对产品本金进行投资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针对委托理财项目,依据风险管理目标,为防范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法律、内部控制等风险,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公司严格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以及相关的调查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三)对公司影响

2020年公司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即2020年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之和的比例为66.03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2020年度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11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0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胡俊杰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何剑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顾雪峰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胡俊杰、签字会计师何剑、质量控制复核人顾雪峰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00万元,与上一期(2018年度)提供的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相同。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12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财政部最新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

(1)修订后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前提条件,即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债权人是否做出让步进行判断;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5)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3、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 “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项目。

2、利润表: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一”表示)”项目;

(2)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执行该准则在2019年度内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

公司执行该准则在2019年度内无重大影响。

3、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对受影响的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报调整如下:

(三)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四)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2019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执行。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13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海天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0日

至2020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3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海天股份有限公司、安信亚洲(香港)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海天天富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4月2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海天大楼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精斌、屠明慧

联系电话:0574-86188839

传 真:0574-86182747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

电子邮箱:jgzq@mail.haitian.com

邮 编:315800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