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3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孝感地区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放缓,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将“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500万元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吉宏”)使用,即将原由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吉宏”)、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吉联”)实施的募投项目--“孝感环保包装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孝感吉宏、孝感吉联及宁夏吉宏,并将实施地点部分变更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以下经营范围:“互联网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4月2日下午14时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孝感地区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放缓,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将“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500万元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吉宏”)使用,即将原由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吉宏”)、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吉联”)实施的募投项目一一“孝感环保包装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孝感吉宏、孝感吉联及宁夏吉宏,并将实施地点部分变更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5,393,699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5,999,963.68元。2019年4月18日,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将扣除承销费12,000,000.00元后的上述认购股款余额503,999,963.68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与发行相关的直接费用4,695,393.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304,569.9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验资报告》(XYZH/2019XAA20351号)验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二、本次拟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拟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孝感环保包装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吉宏”),实施地点为:湖北孝南经济开发区福龙南路。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由孝感吉宏实施的募投项目“孝感环保包装项目”实施主体变为孝感吉宏及其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吉联”),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孝感市开发区纵8号路湖北玖玖爱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玖爱食品”)园区内的一号车间,实施地点系通过租赁玖玖爱食品生产车间获得。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 “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500万元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吉宏”)使用,即将原由孝感吉宏、孝感吉联实施的募投项目一一“孝感环保包装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孝感吉宏、孝感吉联及宁夏吉宏,并将实施地点部分变更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孝感地区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放缓,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进行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客户的实际供货需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后,可就近为战略合作客户位于宁夏的工厂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供货服务,有效降低物流运输成本,紧跟客户扩张步伐,在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升的同时,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三、本次拟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可进一步完善公司包装业务的基地布局。同时,公司可运用多年积累成熟的建厂经验、包装生产技术及运营管理经验,在为战略合作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利用服务品牌客户的影响力逐渐辐射宁夏周边地区潜在的包装客户,进一步开拓宁夏及周边地区的客户资源及包装市场,进一步满足公司产业扩张、实现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的需求。

除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客户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规划。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客户的实际供货需求,将原由孝感吉宏、孝感吉联实施的募投项目一一“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500万元投入至宁夏吉宏使用,即实施主体部分变更为宁夏吉宏,实施地点部分变更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

(三)保荐机构意见

1、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战略规划安排进行,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均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和相关审议程序,且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章程作相应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原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本册印制;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塑料薄膜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设备修理(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互联网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本册印制;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塑料薄膜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设备修理(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0年4月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3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2702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0年3月27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0年3月27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c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3月2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客户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规划。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签名:

郭光: 高晶: 黄炳艺: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