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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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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0-008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6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副董事长薛廷伍先生、董事吴冬荀先生系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依据《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鉴于自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278名激励对象起,共有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工作调动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2018年度因劳动关系暂时中止未进行2018年度绩效考评的激励对象1名,同意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调整后,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为26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72.0585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行权相关安排的公告》(临2020-010)。

二、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副董事长薛廷伍先生、董事吴冬荀先生系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如下事项:

(一)授予日:2017年12月28日

(二)行权数量:472.0585万份

(三)行权人数:264名

(四)行权价格:9.79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股份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八)行权安排: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行权相关安排的公告》(临2020-010)。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任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薛廷伍先生任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及所属企业继续委托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出口部分产品(包括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和兽药),2020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2,000万元。同意公司及所属企业继续向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分生产经营用大宗原料,2020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4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11)。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任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及所属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情况继续向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生产原料,2020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9,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11)。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相关安排及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不低于15%的金额,用于补充公司在湖北省的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依据发行公司债工作需要,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本次公司债发行的相关事宜进一步授权总经理办理,授权事项包括:

(一)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二)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项目资金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事宜,包括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等。

(三)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审批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五)审批、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六、关于召开中牧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于2020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12)。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0-009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6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依据《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鉴于自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278名激励对象起,共有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工作调动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2018年度因劳动关系暂时中止未进行2018年度绩效考评的激励对象1名。同意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调整后,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为26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72.0585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调整后授予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条件,其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如下事项:

(一)授予日:2017年12月28日

(二)行权数量:472.0585万份

(三)行权人数:264名

(四)行权价格:9.79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股份。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八)行权安排: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0-010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及行权相关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72.0585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2017年10月13日,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文件。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5、临2017-036、临2017-037)。

2017年11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2017年12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文件。2017年12月25日,前述议案获得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8、临2017-049、临2017-050、临2017-051、临2017-056)。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17年12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17年12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78名激励对象授予796.1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9.86元/股。

(三)授予后历次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经过上述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授出的股票期权为1560.4736万份,于三个行权期内生效的期权数量分别为514.976万份,514.9376万份、530.56万份,所占比例分别为33%、33%、34%。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

依据《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2017年12月28日)起24个月内为等待期,截至2019年12月28日,等待期已满。

(二)公司符合行权条件

(三)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三、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

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278名激励对象起,共有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工作调动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因劳动关系暂时中止未进行2018年度绩效考评的激励对象1名,其已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2018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合格”的激励对象分别按80%、50%的比例计算其本期生效的可行权数量,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将作相应调减。

上述调整后,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为26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72.0585万份。

四、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17年12月28日

(二)行权数量: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授出的股票期权数量已调整为1560.4736万份,本次生效的33%行权比例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14.976万份;剔除离职、工作调动、未进行2018年度绩效考评的激励对象获授份额,并对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合格”的激励对象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作相应调减,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72.0585万份。

(三)行权人数:自授予日确定278名激励对象起,剔除因离职、工作调动等原因失去资格的13名激励对象,及因劳动关系暂时中止未进行2018年度绩效考评的1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64名。

(四)行权价格: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已调整为9.79元/股,即本次行权价格为9.79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股份。

(七)行权安排:本次行权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鉴于自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278名激励对象起,共有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工作调动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2018年度因劳动关系暂时中止未进行2018年度绩效考评的激励对象1名,同意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调整后,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为26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72.0585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调整后授予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条件,其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过去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规定。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认为:本次行权和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和调整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行权相关安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0-01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所述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告所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使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会议审议情况

(1)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2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公司”)2020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

①公司及所属企业继续委托中牧公司出口部分产品(包括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和兽药),2020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2,000万元;

②公司及所属企业继续向中牧公司采购部分生产经营用大宗原料。2020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40,000万元。

(2)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1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同意公司及所属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情况继续向关联方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采购生产原料,2020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9,000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出具意见:

“公司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进行沟通,我们已提前审阅了相关材料,资料详实,有助于董事会做出决策。通过对公司提供资料的初步阅读,我们认为: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有助于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公司控制生产成本。在此判断基础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均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原则,有助于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公司控制生产成本,同时保证原料供货的稳定性;符合公司市场战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中牧公司的情况

1.基本情况:中牧公司系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82年12月4日,法定代表人薛廷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205.163588万元。其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一区20号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牧公司持有公司420,468,8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42,408,000股的49.91%,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3.中牧公司主要经营种畜种禽、动物疫苗、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饲草、健康养殖、乳制品、蜂产品、宠物产品、植物种子、化工产品、仪器设备以及农牧业生产、农牧产品加工、土地资源开发等业务。截至2018年底,中牧公司总资产为121.35亿元、净资产54.64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97.86亿元,净利润4.66亿元(2019年财务报表尚未完成审计)。中牧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金达威的情况

1.基本情况:金达威成立于1997年11月24日,法定代表人江斌,住所为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648.192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担任金达威董事,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金达威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有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金达威35.34%、22.67%、5.83%的股份(金达威的股东情况信息来源于其公告)。

4.金达威是国内重要的单项维生素供应商,盈利状况良好,多年来一直是公司复合维生素生产原料的主要供应商,具有履约能力。截至2019年9月底,金达威总资产48.1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24亿元,2019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22.9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亿元(数据来源于金达威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市场情况,公司及所属企业就委托关联方中牧公司出口部分产品(包括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向中牧公司采购部分生产经营用大宗原料以及向关联方金达威采购维生素产品等部分生产经营用大宗原料交易事项,分别与中牧公司、金达威签订相关合同,交易价格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经过多年的发展,中牧公司在品牌影响、业务渠道以及在农牧业进出口贸易领域均有着深厚的积累,中牧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使其在动保产品出口、饲料添加剂原料的采购和销售方面拥有较大优势。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可以借助控股股东中牧公司的优势地位,扩大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增强公司规模采购优势,发挥协同效应。

(二)公司是国内重要的复合维生素生产厂家,由于单项维生素是复合维生素中必不可少的原料组成部分,金达威作为国内重要的单项维生素供应商,公司与金达威的关联采购是保障公司业务开展的重要部分。

(三)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使公司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严重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中牧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中牧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中牧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牧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0-012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7日

至2020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3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1日-2日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7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63702195

传 真:010-63702196

六、其他事项

(一)依据各级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为保障参会人员身体健康,维护股东权益,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三)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