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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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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2020-013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2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视频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季胜君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朱继东先生、邢建华先生和独立董事史敏女士通过参加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黄真诚先生、吕毅先生因防疫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其中监事顾颖女士、程莉女士通过参加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监事会主席卢力英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锁定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源、龚嘉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聘请的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源、龚嘉驰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