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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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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版)

4、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永兴合金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连续多年历史交易情况判断,永兴合金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06203699XF

类型:有限责任情况(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蔡兴强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金属材料(除稀贵金属和不锈钢管材、板材、棒材)、煤炭(无储存)、焦炭(无储存)、建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粮食收购及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镇毛家桥村

2、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未经审计):

单位: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久立特材的关联方,久立特材于2019年6月10日及2019年11月26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分别取得公司1,036万股股份及2,564万股股份,截至目前,久立特材合计持有公司3,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连续多年历史交易情况判断,湖州久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四)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726616509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郑周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新型建筑用墙体材料制造,建筑材料批发零售,起重设备和机电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镇毛家桥村

2、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未经审计):

单位: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为久立特材的关联方,久立特材于2019年6月10日及2019年11月26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分别取得公司1,036万股股份及2,564万股股份,截至目前,久立特材合计持有公司3,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连续多年历史交易情况判断,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久立特材(包含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方已于2020年1月就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署了《采购及委托加工框架协议》、《采购销售框架协议》、《采购及建筑工程框架协议》等框架性文件,就该等交易之定价原则、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久立特材是国内最大的工业用不锈及特殊合金管材制造企业,亦是公司在多年经营过程中稳定的优质客户。双方开展交易,能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奠定各自在同行业的市场领先地位,对公司具有积极意义。

2、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久立特材(包含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0-013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合伙人数量:204人;

从业人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5,603人,注册会计师1,606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216人;

2020年度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余建耀,2006年至今,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14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钱晓颖,2013年至今,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7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3. 最近一年业务信息

业务总收入:22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20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0亿元;

审计数量:约15,000家;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含A、B股):403家;

本公司所处行业:制造行业;

是否具有相关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余建耀,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14年;

杨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16年;

钱晓颖,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至今,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7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9年。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至2019年度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0次(其中2017年度2次,2018年度3次,2019年度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2017年度1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017年度至2019年度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9年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完全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0-014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

2、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购买理财产品的种类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要求。

4、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方式

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自有资金进行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收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为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9年7月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协议》,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产品收益率4.12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5日公告(编号:2019-041号)。该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收益。

2、2019年9月1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5,000.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利多多公司JG1003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180天),产品收益率:3.7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9月17日公告(编号:2019-066号)。该理财产品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收益。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0-015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业务主要采用美元和欧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持续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外贸业务的正常进行,且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也会产生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外贸业务为基础,通过锁定换汇成本来套期保值和防范汇率风险,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二、远期结售汇概述及品种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品种为公司外贸业务所使用的美元和欧元。

三、远期结售汇的额度及具体实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总规模为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将根据外贸业务需求及汇率变动趋势择机开展,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减少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实施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及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帐款可能发生逾期,公司回款预测可能不够准确,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规模,加强应收帐款的管理,从而降低该类风险。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0-016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相关合同协议签订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开展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收账款回笼的票据比例较大,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优化票据与现金的比例结构。

2、公司通过将票据存入合作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票据的管理成本,进而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出。

3、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获得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流动资金用于采购货款支付,并根据当前市场情况与公司自有资金理财等相结合,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4、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管理的信息化。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票据池业务的具体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0-017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与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公司收购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诚锂业”)形成的商誉

2018年,公司因收购永诚锂业股权形成商誉15,690.79万元。由于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因素,导致碳酸锂需求遭受短期影响,碳酸锂价格开始高位回调,处于阶段性低位。基于此,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因收购永诚锂业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0〕51号《评估报告》,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20,497,900.00元,低于账面价值270,192,552.90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49,694,652.90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46,528,109.62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永诚锂业对宜春科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丰新材”)拥有的债权

公司控股子公司永诚锂业对科丰新材拥有债权10,656.61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债权于公司收购永诚锂业前就已经存在。上述款项经催收后仍未收回,永诚锂业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进行了财产保全。公司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并结合保全资产评估价值情况,本报告期对应收科丰新材的款项计提3,657.22万元的减值准备。

3、公司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由公司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影响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76.99万元,相应减少2019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076.99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公允反映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商誉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合理充分,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且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理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0-018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4日、2019年5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决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决议”)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决议及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19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2019年5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决议公告》、《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号、2019-034号)等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决议及授权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自2020年5月10日延长至2021年5月10日)。

除延长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决议及授权决议的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0-019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永诚锂业前已存在的对外担保贷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江西永诚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原江西旭锂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诚锂业”)通知,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前为江西锂星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星科技”)所做担保贷款逾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1月及11月,永诚锂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为锂星科技于2017年1月及11月分别与交通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除永诚锂业外,江西合纵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锂业”,为锂星科技的控股股东)、合纵锂业原法人代表李新海先生及配偶尹周澜女士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纵锂业以其持有的部分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2018年11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9,719.7054万元收购永诚锂业81.4329%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永诚锂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并承接其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前已存在的债权债务、诉讼、担保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锂星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新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314678324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宜春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锂、铷、铯、钾、钠类碱金属及其化合物(含其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技术转让;硅酸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永诚锂业为锂星科技与交通银行于2017年1月9日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本金1,000.00万元,另合纵锂业、李新海、尹周澜也分别为贷款合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纵锂业以其持有的部分土地为贷款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借款金额为600.00万元,因公司占永诚锂业股份93.628%,故实际担保金额为561.77万元。

永诚锂业为锂星科技与交通银行于2017年11月29日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本金500.00万元,另合纵锂业、李新海、尹周澜也分别为贷款合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纵锂业以其持有的部分土地为贷款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借款金额为200.00万元,因公司占永诚锂业股份93.628%,故实际担保金额为187.26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两笔贷款已逾期,逾期担保借款总额为8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9,382.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2%;逾期担保总额为2,715.22万元,均为因股权收购并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0%。

四、对外担保逾期可能产生的影响

1、上述对外担保逾期事项,可能会导致债权方向提供担保的永诚锂业提起诉讼,并要求永诚锂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

2、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已将上述逾期担保项下借款金额800万元扣除公司应付锂星科技399万元,差额部分确认预计负债401万元,同时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3、本次逾期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五、后期安排

1、公司将督促锂星科技尽快偿还上述逾期贷款,并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方协商沟通,争取妥善处理上述担保事项。

2、公司会根据上述逾期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0-020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兴江先生,独立董事张莉女士,董事会秘书徐凤女士,财务负责人邓倩雯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