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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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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020-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1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集团”、“发行人”或“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海大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8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3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8.30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8.49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海大集团公开发行28.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3月19日(T日)结束。根据2020年3月17日(T-2日)公布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海大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28.30亿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发行日期为2020年3月19日(T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海大转债总计23,778,682张,即2,377,868,2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4.02%。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海大转债总计为4,521,310张,即452,131,000.00元(4,521,31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5.98%,网上中签率为0.0103814840%。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43,551,672,970张,配号总数为4,355,167,297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一004355167297。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3月20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在2020年3月23日(T+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海大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注:因《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8张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海大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敬请阅读已于2020年3月17日(T-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2座701

电话:020-39388960

传真:020-39388958

联系人:黄志健

2、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电话:0755-23189775、0755-23189776

传真:0755-83081361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南塔24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