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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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2020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2019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 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 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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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郭健,2012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目前职务为合伙人。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内控管理咨询工作,拥有20余年的财务、审计行业经历,熟悉计算机应用、工程施工、有色金属、制造、贸易等多个行业领域。
曾先后为上市公司中科曙光(603019)、国联股份(603613)、中科星图(科创板,注册审核中)等多家企业提供改制上市财务信息鉴证服务工作,主持过上市公司有研新材(600206)、轴研科技(002046)、高鸿股份(000851)等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以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姚林山,2012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目前职务为高级经理。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内控管理咨询工作,拥有近10年的审计行业经历,熟悉计算机应用、互联网、工程施工、制造等多个行业领域。
曾先后为中科曙光(603019)、曙光节能(872808)、中科星图(科创板,注册审核中)、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提供年报及内控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张震,2012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目前职务为合伙人。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管理咨询工作,拥有15年的审计执业经历,熟悉通信、施工、汽车、军工、医疗、制造、金融等多个行业领域。
曾先后主持过保变电气(600550)、大金重工(002487)、湖南天雁(600698)、龙蟒佰利(002601)、中光学(002189)等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以及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10万元(含税),系按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玉华、刘松博、马江涛、边江认为: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2019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给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同意将本次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2019年度审计报酬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2019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给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人民币80万元(含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人民币30万元(含税)。
4、本次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2019年度审计报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的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文件规定,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报表格式调整,以下科目受到影响。“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91,702,035.55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45,432,922.99元;母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62,930.00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503,686.30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00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82,787,623.39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00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628,210.01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2,000,000.00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2,000,000.00元。母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2,000,000.00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2,000,000.00元。
上述科目变更不对公司当年净利润构成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 召开情况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议案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3日(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上证e访谈”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一、说明会类型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已于2020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利润分配等事项,进一步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20年4月3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20年4月3日下午15:00-16:00
2、会议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钱晓钧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源女士、财务总监田涛先生、战略副总裁潘勇先生等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一)投资者可在2020年4月2日17:00前通过后附的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0年4月3日下午15:00-16:00通过上证e互动网站(http://sns.sseinfo.com)在线进行互动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源
电 话:010-51480926
传 真:010-68438814
邮 箱:dongmiban@ueiibi.com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有四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四名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独立董事刘松博,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历。2005年8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人力资源与领导力开发中心主任;浙江善道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讲师,2017年5月至今任国联股份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边江,男,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2003年5月至2009年3月,在百度担任搜索引擎产品市场总监和产品委员会成员;2009年5月至2011年3月,担任盛大在线运营副总裁;2012年3月至今,担任上海微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08月至2019年2月担任北京新浪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担任国联股份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马江涛,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1996年至今任职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兼任北京新创航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国际医疗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担任国联股份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李玉华,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MBA,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会计;2003年1月2009年1月任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9年1月至2015年10月北京中企利宏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2015年11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年10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北京中鼎盛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5月至今担任国联股份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1)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与《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内容相违背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包括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我们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3、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在专业委员会议事规程中,我们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及决策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4、现场考察情况
我们实地走访了公司的各个部门,深入现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汇报,为后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还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5、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对于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判断,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认真执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的担保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个人发生资金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和审核,并对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提名情况。
2019年度,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忠诚、勤奋、勤勉的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符合公司薪酬方案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按时披露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在披露上述信息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同时我们也与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内审部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尽可能充分地进行了事前沟通,以保证公司的业绩预告能准确反映公司的业绩状况,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有关事项。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9、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我们对公司2019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了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11、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审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2020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松博、边江、马江涛、李玉华
2020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