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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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7日
至2020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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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得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3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bluestar-adisseo.com)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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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三)登记时间:2019年4月24日(9:00至12:00,14:00至17:00)。
(四)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六层606安迪苏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登记,以2019年4月24日下午17:00前公司收到的电子邮件或信件为准。邮箱地址为:Investor-service@bluestar-adisseo.com(请在邮件正文中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和股东资料)。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六层。
(二)联系电话:010-61958799,传真号码:010-61958805,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梁齐南。
(三)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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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0-010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营业收入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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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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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1.4亿元,与2018年基本持平,归功于销量增长抵消了价格下跌的影响。毛利为人民币37.8亿元,较2018年同比下滑5%,主要由于蛋氨酸价格承压以及维生素价格从高位逐步回归正常。
毛利率保持在34%的稳定水平,得益于公司践行加速发展“第二业务支柱”的战略而使得业务组合日益平衡,其中高利润率的特种产品在公司整体毛利的贡献占比超过30%。
功能性产品
在蛋氨酸业务方面,中国市场需求强劲,销量强势增长21%,拉动液体蛋氨酸销量快速增长;同时全球生产平台的生产成本也降到历史最低水平。这些因素帮助功能性产品毛利率稳定在30%。
现有南京工厂继续保持其卓越的生产成本优势和高度的运营稳定性,其生产成本在2019年达到历史最低水平。年产能18万吨的南京液体蛋氨酸工厂二期项目于2019年10月底取得环评许可。同时,为了达到更好的环保效果并继续降低已经具有全球领先优势的生产成本,公司相应对生产流程做进一步优化。这些调整将小幅增加总投资额,并同时稍许扩展建设周期。项目预计将于2022年投产。
2019年12月底在法国工厂宣告的不可抗力对于固体蛋氨酸的生产及其毛利率有一定影响,但是该影响局限在较小范围内。该不可抗力已于2020年2月下旬宣布解除。
在维生素业务方面,维生素A全年的产量保持平稳。
特种产品
2019年,特种产品业务保持其强劲增长势头,营业收入达人民币24亿元,(较2018年同比增长+8%)毛利达人民币12亿元,毛利率稳定在49%。
快速增长主要归功于消化性能产品(酶制剂)销售增长+12%、喜利硒(营养健康产品)在2019年屡创单季销售记录,全年销售增长+27%、美国奶业市场复苏趋势逐渐明显,反刍动物产品全年销售增长+11%(尤其是四季度大幅增长+27%)、水产业务得益于亚太区和南美洲的优异表现实现销售增长+17%、霉菌毒素管理产品业务反转,实现+12%的销售增长。
安迪苏于12月13日在新加坡新建水产养殖实验室,专注于开发创新可持续的水产养殖饲料解决方案,布局潜力巨大的全球水产饲料市场。
除了已全面启动的中国研发中心之外,安迪苏也通过与全球学术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来持续加强其研发实力的国际化。公司不久又将与另外一所美国大学就反刍动物研究开展合作。
一项通过AVF专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的抗生素替代领域的投资项目已新近完成。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为消灭家畜和人类身体中的细菌,抗生素被过度使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被投企业Novobind已成功开发并向市场推出噬菌体产品。该产品能预防畜禽和水产养殖动物受到细菌感染。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定价策略及价格变动情况
安迪苏的定价策略在全球、区域及国家三个层面上实施。全球定价策略由全球业务总监制定,而各区域业务经理的职责就是根据该区域具体市场情况及区域内各国的竞争环境调整并应用全球定价策略。
通过对于价格策略的适时评估和调整可以有效保障安迪苏与关键客户以最合适的价格签订合同,从而抓住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机遇。安迪苏各项业务中很大一部分的合同是按季度定价的。
历史上蛋氨酸的价格波动一般受外因如自然灾害或动物疾病爆发以及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
行业内部竞争行为、扩张产能消息的公布以及新竞争者的加入等因素也会影响供需平衡。
维生素的定价环境主要受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维生素A与维生素E产品主要应用领域是动物饲料。然而,维生素E也会受到人类食品、药品及化妆品市场波动的影响。
安迪苏产品的定价基本与市场价格情况一致,各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可能的情况下,安迪苏的定价中也会包含一定的溢价,以反映安迪苏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价值。
2.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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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无。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0-007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6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安迪苏”或“公司”)2019年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92,382,202元,安迪苏母公司层面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3,586,890元。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同时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6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总额为人民币418,376,599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3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法合规,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存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