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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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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0-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0年2月10日,赵立渭、范其海、范晓梅、翁巍等97名股东(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与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通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相关股东拟将其合法持有的19,993,218股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1.48%)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舜通集团,每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20.3873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407,607,756.84元。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实施完成后,舜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舜建集团、赵立渭、范其海、范晓梅、翁巍将合计持有公司46,867,7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92%。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舜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相关股东和舜通集团通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对相关股东和舜通集团转让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出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申请表》(上证股转确字[2020]第33号〈1-97〉),同意相关股东与舜通集团按照转让价格20.3873元/股协议转让19,993,21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1.48%),该确认书的有效期为三十日。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