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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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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0-02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4日、2020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0)、《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2020-022)。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9:15至2020年3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148,878,5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97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16,877,4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58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32,001,0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8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38,005,1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2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144,1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8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31,861,0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36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逐项审议2.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议案2.0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4定价方式及认购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7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10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3.00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5.0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6.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7.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8.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78,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05,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9.00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69,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1.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78,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05,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78,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05,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3,00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878,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05,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陈盈如、段瑞祺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