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增众禄基金为销售机构
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3月23日起,新增众禄基金销售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385(A类)、000386(C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二、通过众禄基金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众禄基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众禄基金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众禄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众禄基金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众禄基金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众禄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众禄基金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0年3月23日起在众禄基金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众禄基金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注:本基金已开通A/C类基金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众禄基金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费率折扣优惠。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众禄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众禄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众禄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众禄基金等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耕传承”)和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元保险”)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3月23日起,新增上述机构销售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7603(A类)、007604(C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二、通过上述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上述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上述机构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上述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机构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上述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0年3月23日起在上述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上述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注:本基金已开通A/C类基金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费率折扣优惠。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上述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