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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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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5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2020年3月22日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20年3月23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汪思洋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详见公司2020-027号《昆药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如获通过,授权董事会实施。

2、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预案(详见公司2020-028号《昆药集团关于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3、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029号《昆药集团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6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22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九届十六次监事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20年3月23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肖琪经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预案(详见公司2020-028号《昆药集团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预案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7号

昆药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50%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50%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 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0年4月8日-2021年4月7日)

●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1元/股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2.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完成的风险。

3.因未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免于公司提前清偿或追加担保,或者公司无法满足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4.公司此次回购的股票部分将用于核心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票注销程序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本回购方案根据规则发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6.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方案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公司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若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0年4月8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3.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部分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债权人通知手续。如公司未来发行公司债券的,还将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4.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波动,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2020年3月20日,公司董事长汪思洋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继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二十四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波动,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继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50%予以注销,注册资本相应减少,50%用于核心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1元/股(含 16.01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拟将所回购股份50%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50%用于核心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现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01元/股,本次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资金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分别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至本次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0年4月8日-2021年4月7日),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决定聘请与本次回购相关的中介机构(如需);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数量上限为6,246,096股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2%,其中:50%(即3,123,048股)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50%(即3,123,048股)全部用于实施激励计划并锁定,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下表中的股本结构以2020年3月20日为基础):

若回购股份中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该部分股份未能授予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下表中的股本结构以2020年3月20日为基础):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十)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710,6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1,809万元,流动资产为455,094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1.41%、2.37%、2.20%。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上限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说明

2019年12月13日,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公司董事/总裁钟祥刚、副总裁徐朝能、副总裁谢波、副总裁汪俊、副总裁孟丽所持限制性股票分别解除限售股63,000股、45,000股、36,000股、45,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五、上市公司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询问未来3个月、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已分别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问询函并获得回复,截至2020年3月23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未来3个月、6个月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六、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波动,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2020年3月20日,公司董事长汪思洋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继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

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七、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的50%拟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50%拟用于实施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股份转让手续。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 个月内就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该部分股份进行全部转让,剩余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

八、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涉及回购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公司未来发行公司债券的,还将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并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0.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1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可行。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2.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完成的风险。

3.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因未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免于公司提前清偿或追加担保,或者公司无法满足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5.公司此次回购的股票部分将用于核心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票注销程序的风险。

6.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本回购方案根据规则发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7.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方案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公司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若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向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8号

昆药集团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升企业在银行间市场的知名度,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8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次发行目的

(一)根据疫情防控的生产经营需要,提升公司在银行间市场的知名度,为后续直接融资工作打好基础。

(二)优化财务支出结构,即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可获得用途较为灵活的资金,可实现融资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减少期间利息支付频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发行方案

(一)发行市场及品种。

银行间市场,超短期融资券;

(二)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拟发行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三)发行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四)发行对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五)债券期限。

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七)资金用途: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投入疫情相关药品材料采购、运输、仓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等。

(八)增信安排。

无担保方式。

(九)发行日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三、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议案

为顺利推进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等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实施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

(四)签署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

(五)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

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9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8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8日

至2020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0年03月23日召开的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0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汪菲

电话:0871-68324311

传真:0871-68324267

邮编:650106

六、其他事项

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