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0-014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23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金新召集和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定于2020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16)。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报备文件
《山东华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拟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菏政发[2015]29号)以及《菏泽市2018-12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经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菏泽住建局”)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鹏”)协商,拟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菏泽住建局拟对座落在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路以东,规划支路以南,漓江路以北,规划兴民路以西的土地、房产及附属物等进行征收,征收补偿金额合计约人民币30,904.83万元。
本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协议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签署。
本次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后,对公司营业收入不会造成较大影响,目前公司已组织协调相关资源,充分发挥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的生产能力,陆续将菏泽华鹏的产能转移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障菏泽公司优质客户不流失,产品质量不下降,从而降低对公司总体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本次征收补偿概述
1、因旧城区改建的需要,经菏泽住建局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菏泽华鹏协商,现拟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菏泽住建局拟对座落在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路以东,规划支路以南,漓江路以北,规划兴民路以西的土地、房产及附属物等进行征收,征收补偿金额合计约人民币30,904.83万元。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征收的资产位于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路以东,规划支路以南,漓江路以北,规划兴民路以西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等。
2、本次征收补偿以山东中大恒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正衡资产评估(山东)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报告为依据。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
1、被征收人的房屋座落在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路以东,规划支路以南,漓江路以北,规划兴民路以西,项目征收范围内。该宗房地产土地使用面积149,579.00平方米,征收补偿款包含土地和房屋及附属物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业损失费等所有费用合计为 309,048,301元(人民币大写:叁亿零玖佰零肆万捌仟叁佰零壹元整)。
2、乙方自愿选择货币补偿。
3、乙方须在本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时,将被征收房屋合法证件交甲方办理注销登记,并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腾空房屋交给甲方。经验收合格交钥匙后,甲方将征收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因故未能在5日内腾空房屋交给甲方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自动交房,甲方有权拆除房屋,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在腾空房屋时应保持房屋的完整性,否则甲方有权按其缺损程度核减征收补偿款。
5、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对公司营业收入不会造成较大影响,目前公司已组织协调相关资源,充分发挥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的生产能力,陆续将菏泽华鹏的产能转移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障菏泽公司优质客户不流失,产品质量不下降,从而降低对公司总体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流。后期,公司将充分利用部分补偿资金加大技改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并充分利用控股股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源整合能力,促进公司产业发展,不断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2、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因征收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无法预估,预计可能会对公司净利润会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8日
至2020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4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证券部。
3、会议联系人:孙冬冬
4、电话/传真:0631-7379496
5、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 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