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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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0-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阳光人寿自2020年3月25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附表)。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阳光人寿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附表)参与阳光人寿后续所有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以阳光人寿通知为准。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阳光人寿代销基金且同属同一登记结算中心开通转换业务开放式基金,详细信息请查阅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一、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附:基金列表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货币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货币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

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中银盛利;基金代码:163824,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基金份额净值,2020年3月23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119元,相对于2020年3月23日1.069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4.68%,投资者如果盲目追高,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在封闭期间,登记在场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不能申购、赎回或转换基金份额,但登记在场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份额。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本基金将于2020年10月16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内,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与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无关。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2、中银盛利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