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3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0-007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各董事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嘉臣先生召集,会议于2020年3月22日-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张克俭先生、刘建强先生、关易波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4票同意,0票反对,决议获得通过。

详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008)》

(二)《关于租赁白云机场用地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张克俭先生、刘建强先生、关易波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4票同意,0票反对,决议获得通过。

详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白云机场用地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009)》。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0-008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

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无重大风险

● 本次交易无关联人补偿承诺

在议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机场集团 指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物流公司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026号《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航合公司100%的股权以及铂尔曼酒店、澳斯特酒店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与航合公司100%股权合称“置入资产”)与公司所持有的物流公司51%的股权(以下简称“置出资产”)进行资产置换。

根据资产置换交易安排,物流公司将拥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物流服务分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机场集团将持有物流公司51%股权,公司将持有物流公司49%股权。机场集团同意自2020年3月1日开始,不再向上市公司收取物流公司使用土地对应的土地租金。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签订《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对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进行调整。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集团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056,346,78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05%。上述补充合同签订将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租赁类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集团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2号;法定代表人:张克俭;成立于1993年3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伍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航空器起降服务;旅客过港服务;安全检查服务;应急救援服务;航空地面服务;客货销售代理、航空保险销售代理服务:飞机维修工程,保税物流业务,停车场、仓储、物流配送、货邮处理、客货地面运输等服务;通用航空服务、航油设施建设与运营,航空运输技术协作中介、航空信息咨询及航空运输业务有关的其他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别为租入土地

原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土地租赁面积调整如下:

①飞行区用地面积3,979,533平方米(5,969.3亩,除2007年8月已签订租赁合同的飞行区土地以外的现有本公司在飞行区内的用地,不含第三跑道用地);

②航站区用地面积770,667平方米(1,156亩,不含第二航站楼用地);

③工作区用地面积250,582平方米(375.87亩)。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集团公司出租的相关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集团公司已就坐落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面积为14,394,915平方米(21592亩)的国有土地,由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于2006年11月15日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06)第1200022号)。集团公司已拥有上述土地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交通设施用地。

(2)广东省国土厅已于2013年8月1日出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的函》(粤国土资利用函〔2013〕1684号》,同意集团公司对上述14,394,915平方米(21,592亩)的国有土地可采用授权经营方式处置。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调整后,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面积为飞行区用地面积3,979,533平方米;航站区用地面积770,667平方米;工作区用地面积250,582平方米,上述用地面积合计5,000,782平方米。

(2)用地租期到期日(2021年12月31日)、租金标准及确定方式维持原协议不变(租金标准及确定方式见公司2015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白云机场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5-015)):

(3)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需增加或减少租赁土地时,参照当年白云机场同区域、同用途土地租赁价格确定租金。

(4)公司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集团公司支付租金。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在白云机场开展正常的航空运输生产服务需要。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3名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六、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许汉忠先生、毕井双先生、饶品贵先生就以上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该项议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公司与关联方集团公司签署《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有利于确立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满足公司在白云机场生产经营及服务的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0-009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白云机场用地的关联

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无重大风险

● 本次交易无关联人补偿承诺

在议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机场集团 指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航合公司 指 广东空港航合能源有限公司

物流公司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铂尔曼酒店 指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白云机场铂尔曼大酒店

澳斯特酒店 指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白云机场航湾澳斯特精选酒店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026号《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航合公司100%的股权以及铂尔曼酒店、澳斯特酒店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与航合公司100%股权合称“置入资产”)与公司所持有的物流公司51%的股权(以下简称“置出资产”)进行资产置换。

为满足置入资产在白云机场生产经营及服务需要,合法合规使用土地,本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本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白云机场酒店用地、南北进场道路用地、南北供配水站、变电站等用地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集团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056,346,78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05%。本次公司向集团公司租赁土地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租赁类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集团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2号;法定代表人:张克俭;成立于1993年3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伍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航空器起降服务;旅客过港服务;安全检查服务;应急救援服务;航空地面服务;客货销售代理、航空保险销售代理服务:飞机维修工程,保税物流业务,停车场、仓储、物流配送、货邮处理、客货地面运输等服务;通用航空服务、航油设施建设与运营,航空运输技术协作中介、航空信息咨询及航空运输业务有关的其他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别为租入土地

(1)本次交易新增租赁的土地位于白云机场内,具体如下:

①酒店用地

②航合公司用地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集团公司出租的相关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集团公司已就坐落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面积为14,394,915平方米(21592亩)的国有土地,由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于2006年11月15日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穗府国用(2006)第1200022号)。集团公司已拥有上述土地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交通设施用地。

(2)广东省国土厅已于2013年8月1日出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核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的函》(粤国土资利用函〔2013〕1684号》,同意集团公司对上述14,394,915平方米(21,592亩)的国有土地可采用授权经营方式处置。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酒店用地面积56,719平方米,航合公司用地面积684,444平方米,上述用地租期自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及后续租金确定方式如下:

2.本次新增租赁的酒店用地及航合公司用地土地租金标准以机场集团用地征地拆迁等综合成本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在白云机场开展正常的航空运输生产服务需要。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3名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六、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许汉忠先生、毕井双先生、饶品贵先生就以上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该项议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公司与关联方集团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有利于确立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满足公司在白云机场生产经营及服务的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