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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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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29 公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02-006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研究,拟以 2019年年末总股本 21,33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3,340,000.00元,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为IC半导体、光电等高科技电子产业及生物医药、云计算中心等相关领域的建厂工程提供洁净室工程服务,包括洁净厂房建造规划、设计建议、设备配置、洁净室环境系统集成工程及维护服务等。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从事无尘、无菌净化系统、设备及其周边机电、仪控产品的生产组装,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设计、咨询、调试、维修服务;提供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从事机电安装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管道工程、容器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从事建筑机械租赁;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以及建筑材料、无尘、无菌净化设备及相关设备、构配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公司经营模式本公司作为一站式洁净室系统集成工程服务的专业提供商,目前已经具备“工程施工设计+采购+施工+维护”EPCO的能力。“工程施工设计+采购+施工+维护”模式,从工程施工设计到采购、施工、维护,以达到系统集成之完整性,确保业主方的最大利益。此模式是洁净室工程行业最全面、完整的模式。工程周期各环节之配合相对较好,工程施工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和维护具备较高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从而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升洁净室工程的价值。根据《建筑行业指引》的规定,业务模式,是指上市公司开展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等实现利润的方式。根据风险承担方式、利润来源、权利义务分配的不同,建筑行业业务模式主要分为:单一勘察、设计或施工合同模式、设计施工合同模式、交钥匙工程合同模式、融资合同模式和管理合同模式。公司目前实施工程项目的业务模式主要为交钥匙工程合同模式。

(1)未完工项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完工项目的情况如下:

(2)未完工项目面临的主要风险

①工程成本及工程范围变化带来的风险目前,公司工程合同有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两种。其中固定总价工程合同总价款和固定单价合同中单价均是以预估成本为基础确定的。此类合同通常规定,合同双方不得因工程所需之材料、设备价格之涨跌,或因与合同施工有关之工资水平、利率、汇率及其它各项成本费用之增减为理由而调整,亦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工程所有增减成本之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合同总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或采取不利合同履行之措施。尽管公司能够通过SAP ERP系统等内部管理措施对设备、材料、人工及其它成本进行预估,但工程项目实际发生成本往往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价格、劳动力价格、合同实际工期、项目范围变动等。若公司预估成本所依据的假设发生不利变动或者假设不符合实际,可能导致公司报价偏低,则将给公司带来实际合同利润率低于预期的风险。对于固定总价合同而言,如果工程项目设计或工程范围发生变更,实际工作超过原定范围却无法获得客户相应补偿,公司可能面临项目成本增加、盈利减少的风险。另外,进行额外工作可能也会造成公司其它项目的延迟并可能对公司如期完成特定工作的安排造成不利影响。对于固定单价合同而言,如果工程项目设计或工程范围发生变更,原定范围中实际工程量低于合同数量,公司可能面临项目合同收入减少的风险。

②工程质量风险公司所服务的洁净室行业对工程技术要求严格,而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下游行业客户的生产经营能否正常开展,因此,工程合同通常情况下会约定工程合同价款的3%-10%作为质量保证金,期限一般为2年,自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计算。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对整个洁净室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进场和施工环节均制定了严格的检验流程。公司承建的“重庆西永微电子工业园标准厂房一期A栋”项目于2009年荣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国建筑业协会联合颁发的“200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如果未来质量管理体系不能同步完善、管理不到位、技术运用不合理或技术操作不规范,将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隐患,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或期后质量保证金无法如期收回,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影响公司的业务开拓,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③延期、误工风险业主与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之后,即将与整个工程项目相关的工程施工设计、采购、施工、运行维护等工作全部交由公司负责实施,公司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完工工程交付业主。由于工程项目通常实施过程较为复杂、工期控制较为严格,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等情况,就可能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合同计划进行,具有不能按期交付完工工程的风险。

④工程分包风险公司在洁净室工程开展过程中可以依法对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分包商的施工人员需在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开展工作,公司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负责。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包商挑选内控制度,但分包商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不足仍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导致工期延误或产生额外成本,进而可能引发安全、质量事故和经济纠纷。

⑤安全施工风险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自股份公司成立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但本公司所服务行业的工程施工难度较大,技术要求高,施工环境复杂,存在一定危险性,如果防护不当或在技术上、操作上出现意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三)行业情况我国洁净室工程行业目前处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阶段,行业内企业众多,技术实力参差不齐。经过多年的发展,一批有实力的洁净室工程企业逐渐在高端市场取得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逐渐提高。而低端市场则十分分散,规模较小、技术实力不高的企业各自占据一定的低端市场份额。本公司目前主要为客户提供中高端的洁净室系统集成工程的整体解决方案。从公司下游客户的行业划分来看,目前主要销售对应为电子行业包括IC半导体、光电等,2019年电子行业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7.03%。公司的客户从规模和行业地位上来看,均为相关行业内的大中型领先企业,抗风险能力强,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相对较小,且这些企业对洁净室工程服务的质量、系统集成工程服务提供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均较高。从中长期看,在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发展,GDP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洁净室工程服务的主要下游行业还将保持增长,市场需求持续扩大的趋势在短期内不会改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在世界经济增速放缓以及长期贸易争端影响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持续面临下行压力,业主投资不确定性增强。但是,芯片产业及高阶面板产业因为国家政策大力推进建设的原因,市场相对而言保持景气。

为了充分掌握机遇,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完善市场布局,凭借公司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稳定的客户及项目协调能力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了企业的稳健发展。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958.12万元,同比下降了17.12%。其中,工程施工业务营业收入183,759.72万元,同比下降了17.79%;设备销售营业收入1,858.90万元,同比增加67.78%。收入占比分别为98.29%、0.99%,收入结构符合公司战略目标。2019年度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及劳务成本上涨,公司加大成本控制力度,2019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1.32%比2018年度综合毛利率11.57%仅下降了0.25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126.80万元,同比下降了37.13%。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下降了17.12%及应收账款验收款及保固款增加补提坏账准备。公司经营状况整体趋稳健。工程施工、设备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15%、20.46%,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较好。

公司高度重视现金流量管理工作,多种举措加大工程款回收。期内公司全年现金净流量 -6,660.03万元,其中,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净额-19,719.18万元。期末,公司拥有在手货币资金32,873.31万元,资产负债率45.12%,同比上升2.91个百分点。财务风险整体可控。

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2019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第十一节附注五、10。

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详见第十一节附注五、41。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