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46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下午16时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3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的5,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可循环使用。
《关于为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茶陵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县支行的5,000万元、3,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可循环使用。
《关于为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子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公司拟分别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茶陵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在上述银行的贷款分别提供5,000万元、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龙华农牧可循环使用。
2、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反担保情形。
3、以上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龙秋华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住所:茶陵县下东乡金星村16组
6、经营范围:种猪繁殖、销售;牲猪养殖、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粮食及农副产品收购;果树种植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持股情况:公司持有龙华农牧90%股权,龙秋华持有龙华农牧10%股权,龙华农牧为公司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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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茶陵县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龙华农牧贷款金额:5,000万元。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4、生效方式:自保证人、债权人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借款期限: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
6、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2年。
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县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龙华农牧贷款金额:3,000万元。
3、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生效方式: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5、借款期限: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
6、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龙华农牧发展经营所需,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发展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3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179,3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2.62%;对外担保余额为51,275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0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81,3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5,748.24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9%,为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的对外逾期担保,大农担保对担保业务已提取相应风险储备金、保证金等,基本覆盖逾期担保金额,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子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利美英伟”)在上述银行的贷款提供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比利美英伟可循环使用。
2、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反担保情形。
3、以上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谭跃德
4、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5、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建安路高新科技园第一栋101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及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及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
7、股东及持股情况:公司持有比利美英伟100%股权,比利美英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母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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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比利美英伟贷款金额:5,000 万元。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生效方式: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5、借款期限: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
6、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比利美英伟发展经营所需,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发展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3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179,3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2.62%;对外担保余额为51,275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0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81,3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5,748.24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9%,为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的对外逾期担保,大农担保对担保业务已提取相应风险储备金、保证金等,基本覆盖逾期担保金额,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决定于2020年4月8日14时30分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3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提交的《关于增加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止公告之日,唐人神控股持有公司16,699.094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3,657.0799万股)的19.96%,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0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2020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66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关于为子公司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关于为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同期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上述议案(一)、(二)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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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三)。
2、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
2020年4月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三楼投资证券部。
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4月3日下午16: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412007
(2)联 系 人:沈娜
(3)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4)联系传真:0731-2859112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文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7”,投票简称:“唐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4月8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附件三: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姓 名: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