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0-010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人,现场到会董事三人,另外四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审议。一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华东院公司持有的武汉正华51%股权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华东院公司持有的武汉正华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另行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0-01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26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黄小路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推荐黄小路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黄小路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同意:3 弃权:0 反对:0
黄小路先生简历:
黄小路,男,1960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广东潮阳,全日制大学毕业,工学学士。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市场监管工作党委副书记、市质量技监局局长、党组书记、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0-012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华东院公司持有的
武汉正华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公司”)拟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正华”)51%股权。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的评估结果尚需获得国有资产授权管理单位备案,交易方案尚需获得国有资产授权管理单位审批通过。
● 本次交易将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背景
2016年12月27日,华东院公司与徐丽芳、刘航、陈亚兰、武汉正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东院公司以现金15,198万元(以下简称“原收购股权价格”)收购徐丽芳、刘航、陈亚兰持有的武汉正华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同日,华东院公司与徐丽芳、刘航、陈亚兰签署《业绩承诺协议》。武汉正华于2017年3月1日收到武汉市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武汉正华已就上述交易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华东院公司成为武汉正华的控股股东。
自华东院公司收购武汉正华以来,武汉正华的治理整合推行困难,转型发展遇到瓶颈,与华建集团协同效应难以发挥,通过收购武汉正华推进和加强华中区域中心建设的战略目标未达预期。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鉴证,徐丽芳、刘航及陈亚兰在《业绩承诺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已完成,且标的股权未发生减值。
二、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东院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武汉正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基础,按标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与原收购股权价格孰高原则,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以现金交易的方式转让华东院公司持有的标的股权。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华东院公司持有的武汉正华51%股权的议案》,同意华东院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标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评估结果尚需获得国有资产授权管理单位备案,交易方案尚需获得国有资产授权管理单位审批通过。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标的股权挂牌转让过程中的文件签订、款项收回、过户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宝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住 所:上海市汉口路151号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市政专业建筑工程设计、水利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公路专业建设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建设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幕墙建设工程专项设计、钢结构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智能化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照明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消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勘察和测量、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东院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受让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目前尚无确定的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迪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
住 所:武汉市江岸区黄浦科技园石桥一路4号
成立日期:2003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水利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市政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勘察;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幕墙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检测、建设工程审图、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信息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东院公司目前持有武汉正华51%的股权。截至目前,对武汉正华的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且公司2019年年报尚未披露,公司将在后续公告中及时披露武汉正华相关财务数据。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华东院公司将不再持有武汉正华股权,武汉正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武汉正华提供担保及委托武汉正华理财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的评估结果尚需获得国有资产授权管理单位备案,交易方案尚需获得国有资产授权管理单位审批通过。
本次交易将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尚不明确,交易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将导致武汉正华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因此公司将在转让行为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信息预披露,时间将不少于20个工作日,并将在预披露完成后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正式披露,时间将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0-013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
中期票据及短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优化融资结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人民币11亿元的中期票据及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
一、发行方案
1、注册额度:中期票据注册额度不超过11亿元(含)人民币;短期、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不超过11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期限:单笔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单笔发行短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3、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以银行间市场价为基础。
5、承销方式: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
6、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
机构借款。
二、对经营层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确定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批次结构、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办理必要的手续,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及根据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进一步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规模及相关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等。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7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现代设计大厦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7日
至2020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和议案3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披露于2020年3月2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和股东帐户、社会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或其他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15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
3、登记地点: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联系人:欧阳小姐
六、其他事项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联系人:谢俊士(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021-62464018
电子邮箱:junshi_xie@arcplus.com.cn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