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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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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的议案》。

结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5,486.6万元用于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公司将继续实施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若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3)。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学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5,486.6万元用于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公司将继续实施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若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监事会认为: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1号)核准,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票74,720,18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6,108,798.8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3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8,808,798.84元。中金公司已于2017年2月22日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存储,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2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7]第1032号验证报告。

根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集中存储管理,并且公司、保荐机构与专户所在银行均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及三方监管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结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5,486.60万元用于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总额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9.78%。

公司将继续实施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截至2020年2月29日,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2,345.40万元,若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

化学制剂国际化产业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万洲国际”)承办建设。以岭万洲国际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原辅材料供应情况、外部协作等条件并结合产品市场容量情况,开展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产品主要为ANDA产品(美国“简略新药申请”,即“仿制药”,下同),拟销往美国和欧洲市场。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一座国际制剂车间,并购置各类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辅助设备等。项目建设期二年,设计产能为片剂、胶囊剂合计188.93亿片/粒。

化学制剂国际化产业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为110,358.89万元,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8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截至2020年2月29日,化学制剂国际化产业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一一国际制剂车间主体已经建成。但是,以岭万洲国际在美国FDA注册ANDA产品进度较为缓慢。截至2020年2月29日,以岭万洲国际已取得了阿昔洛韦片、环丙沙星片、非洛地平缓释片3个ANDA批文。为避免出现产能闲置情形,车间设备购置工作亦相应推后。因此,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以岭万洲国际ANDA产品注册进展、项目后续资金投入计划以及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变更化学制剂国际化产业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三、变更用途后募集资金投向的新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

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计划通过完成连花清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的扩建,通过新增匹配生产设备提升现有生产线产能,并新增连花清瘟胶囊剂、颗粒剂、片剂制剂生产线,提高连花清瘟产品的产业化能力,实现连花清瘟产品产能的大幅提升,完善应急产品的生产储备体系,为感冒和流感提供优质高效的治疗药物。

(1)项目建设内容

购置全自动胶囊充填机、板装胶囊充填线、铝塑包装机、包衣机、条包生产线等设备仪器455台(套),改建现有中药制剂车间部分区域,改建面积15,000平米,通过匹配设备提升现有生产产能,并新增连花清瘟胶囊制剂生产线10条、连花清瘟颗粒制剂生产线11条、连花清瘟片制剂生产线6条,进一步提高连花清瘟产品产业化能力,实现新增年产连花清瘟胶囊75亿粒、连花清瘟颗粒9.9亿袋、连花清瘟片21亿片生产规模。

(2)项目建设期

依据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安排,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

(3)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583.9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5,486.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97.32万元。投资构成如下:

(4)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在公司原有车间基础上进行改造,不涉及新征土地。

2、项目可行性分析

感冒是一种常见病和多发病,患病率非常高,感冒药的使用非常普遍,感冒药也已经成为家庭常备药品。2017年全国感冒药零售额为287.7亿元,2018年全国感冒药零售额为332.47亿元。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以及大众健康意识的提高,感冒的就诊率和用药水平也越来越高,将带来我国感冒用药市场的发展。

流行性感冒是一种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中医药在流感防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显示出一定优势,如有效率高、住院时间短、缓解症状快、不良反应少和更经济等特点,同时在流感防治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连花清瘟产品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治疗感冒、流感的专利新药(国药准字Z20040063),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列入国家医保甲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与临床研究证实,连花清瘟不仅对甲型H1N1、H3N2、禽流感H7N9、乙型流感病毒等流感病毒具有杀灭作用,而且对其他多种传染病病原体如副流感病毒、SARS、手足口病病毒、疱疹病毒等均有明显抑制作用,同时可抑制病毒感染后引起的细菌交叉感染,增强人体免疫功能,抗炎退热,止咳化痰。连花清瘟胶囊已先后20次被列入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甲型流感、乙型流感、禽流感等呼吸道疾病相关诊疗方案的用药推荐,为治疗相关疾病提供了用药依据和指导性建议,是应对呼吸道传染性公共卫生事件的代表性药物。2015年12月,连花清瘟胶囊获准进入美国FDA二期临床研究,成为全球第一个进入美国FDA临床研究的治感冒抗流感复方中药。

3、项目必要性分析

2020年1月起,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先后列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五/六/七版)及湖北、北京、上海等20个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推荐用药,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中医疗应急保障物资、13个省储备用药及应急医疗物资采购品种,在疫情防控中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本项目实施,可实现连花清瘟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和储备,有效避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出现峰值需求、生产空缺等情况,对于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现应急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4、项目投资效益测算

本项目通过新增匹配生产设备提升现有生产线产能,主要涉及生产线末端的制剂环节,需要与前端的前处理、提取等环节相匹配产生效益,投资效益难以在各个环节中区分,本项目相关的投资收益无法单独计算。

5、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该项目已在石家庄高新区行政服务局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6、项目实施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市场风险

本项目市场风险主要为市场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企业现有优势及其研发能力,以科技优势和持续开发优势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整体素质,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完善薄弱环节,走以质量求效益、以效益求发展的集约化生产经营道路,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完善营销渠道架构,加大营销网络建设;通过逐步优化销售人才队伍的结构,加大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销售技巧、业务技能,以降低营销风险。

(2)资源及原辅材料风险

由于本项目生产规模较大,因此对于水、电资源及原料药等原辅材料的需求量较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资源及原辅材料供应不足和涨价的风险。公司在生产中将加强节电、节水等节能措施。在药品原辅材料上,加强市场调研,择优选择,保证质量。此外,公司还会加强其他原辅材料市场的调查力度,保障原辅材料的供应。

(3)项目投资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项目带来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等可能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而发生变化。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并影响项目投资收益。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该项目的实施,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承诺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竞争实力。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是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以岭药业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事项已经以岭药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2、以岭药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系出于公司自身情况考虑,经公司研究论证后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以岭药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1号)文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票74,720,18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06,108,798.8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8,808,798.8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7】第103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集中存储管理,并且公司、保荐机构与专户所在银行均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及三方监管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截止2020年2月29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83,548,139.53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43,548,139.53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020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约为20,304.81万元,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内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额不少于48,000.00万元。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投资。

2、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财务中心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批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结论性意见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以岭药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公司拟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即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投资品种范围:

(1)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保本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货币基金产品;

4、投资期限: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面临宏观经济风险等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投资。

(2)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财务中心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投向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理财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

四、相关审批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同意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4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0年4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对该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20年4月12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4月10日上午10:0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一楼大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华、任晓静、肖旭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2、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3”,投票简称为“以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