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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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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位股东:

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本行定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拟议议案之详情请见本行日后于官网刊登的有关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函):

一、会议时间

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重庆银行三楼多功能厅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三、会议议程

(一)向股东大会报告以下事项:

1. 2019年度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2. 2019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3. 2019年度独立董事相互评价报告;

4. 2019年度外部监事相互评价报告;

5. 2019年度非执行董事报酬执行情况报告;

6. 2019年度非职工监事报酬执行情况报告;

7. 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二)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为本行2020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师的议案。

(三)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修订《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A股上市后适用并生效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参会人员

(一)于2020年4月9日收市后名列本行内资股股东名册之内资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H股股东(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行聘请的律师。

五、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及股权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其他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正式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六、出席通知

拟亲自或委任代表出席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之内资股股东应于2020年4月22日或该日之前,将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七、委任代表

任何有权出席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有权投票的内资股股东,有权委托一人或者数人(无论此人是否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出席和投票。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表签署。法人股东的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法人公章或由其董事或书面授权之代表签署。如果代表委任表格由股东之授权代表签署,则授权该代表签署代表委任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经公证的文件须连同委任表格一起存放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须在不迟于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的指定召开时间前24小时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内资股股东届时仍可亲自出席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但在此情况下,委任代表之文件将被视为已经撤销。

八、投票结果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股东于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所作的任何表决必须以投票方式进行。故此,此通知内的议案表决将以投票方式进行。有关投票结果将于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后上载于本行的网页,网址为http://www.cqcbank.com,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页,网址为http://www.hkexnews.hk。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邮政编码:400024

联系电话:+8623 63799024、63792129

传 真:+8623 63799024

联 系 人:石漩波、王小亮

(三)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回执

特别提示:本行官网地址为www.cqcbank.com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贵行于2020年5月13日在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重庆银行三楼多功能厅召开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该次会议”),代表我单位/个人及以我单位/个人名义对该次会议审议的事项按其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持有表决权的股权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注:

1.请各参会股东于2020年4月22日前传真回023-63799024。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各位股东:

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本行定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拟议议案之详情请见本行日后于官网刊登的有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通函):

一、会议时间

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11:00

二、会议地点

重庆银行三楼多功能厅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三、会议议程

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四、参会人员

(一)于2020年4月9日收市后名列本行内资股股东名册之内资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五、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及股权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其他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正式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六、出席通知

拟亲自或委任代表出席本行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之内资股股东应于2020年4月22日或该日之前,将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七、委任代表

任何有权出席本行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并有权投票的内资股股东,有权委托一人或者数人(无论此人是否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出席和投票。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表签署。法人股东的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法人公章或由其董事或书面授权之代表签署。如果代表委任表格由股东之授权代表签署,则授权该代表签署代表委任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经公证的文件须连同委任表格一起存放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须在不迟于本行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或其任何续会的指定召开时间前24小时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内资股股东届时仍可亲自出席本行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但在此情况下,委任代表之文件将被视为已经撤销。

八、投票结果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股东于本行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上所作的任何表决必须以投票方式进行。故此,此通知内的议案表决将以投票方式进行。有关投票结果将于本行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后上载于本行的网页,网址为http://www.cqcbank.com,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页,网址为http://www.hkexnews.hk。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

邮政编码:400024

联系电话:+8623 63799024、63792129

传 真:+8623 63799024

联 系 人:石漩波、王小亮

(三)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回执

特别提示:本行官网地址为www.cqcbank.com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贵行于2020年5月13日在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重庆银行三楼多功能厅召开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该次会议”),代表我单位/个人及以我单位/个人名义对该次会议审议的事项按其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持有表决权的股权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

参会回执

注:

1.请各参会股东于2020年4月22日前传真回023-63799024。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