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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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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6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0年3月2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尚在回购注销过程中,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可能会发生变动,因此,公司将按照2019年度现金分红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6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165,944.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78,950,520股(按拟回购后的总股本127,821,800股测算,具体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

二、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此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813,3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3元,共计募集资金306,362,079.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7,862,079.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6,638,9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9,723,17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4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额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9,723,179.00元,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3,345,500.00元。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5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2018年8月9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98,046,725.05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4,673.07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为5,423,391.11元;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5,337,874.65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6,099.63元,2019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为1,034,013.7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53,384,599.7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20,772.70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为6,457,404.81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716,756.8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电器公司)于2017年8月8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百达电器公司与2017年8月8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百达电器公司共计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系百达电器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3,345,500.00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2017年8月8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5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2018年8月9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循环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购买了2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认为:百达精工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百达精工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泰证券认为:百达精工2019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3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高效节能压缩机零部件技术升级及产业化扩建项目设备分批投入使用,本期仅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系部分变更,详见本表中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百达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本次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次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瑞智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于江西省九江市设立合资公司一一江西百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百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的相关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作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一一瑞智控股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及其控制的TCL瑞智(惠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瑞展动能(九江)有限公司、瑞智(九江)精密机电有限公司、瑞智(青岛)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和瑞智精密机械(惠州)有限公司等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具体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瑞智作为全球第4大生产压缩机厂商,是公司多年以来的重要客户之一,与瑞智的关联交易具有现实发展上的必要性。与瑞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开展,该关联交易符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示认可,同意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予以确认,对预计的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四、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主要产品为压缩机零部件等,瑞智作为全球第4大生产压缩机厂商,是公司多年以来的重要客户之一,与瑞智的关联交易具有现实发展上的必要性。公司与瑞智控股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总体原则,具体的定价方法为:按成本加成价格协商确定。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商品产品,关联方以180天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给公司,付款时间为开票后30天。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开展,该关联交易符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0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2020年度累计发生外币远期结售汇交易总额不超过美元1000万元,欧元2000万元等额外币,且不超过公司已签订销售合同且应在该期间收汇金额的80%以内,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有70%左右以外币为结算货币,为了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公司有必要通过银行远期结售汇产品(外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

二、2020年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

1.公司(含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累计发生外币远期结售汇交易总额不超过美元1000万元,欧元2000万元等额外币,且不超过公司已签订销售合同且应在该期间收汇金额的80%以内,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金额、期限、价格授权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小组审核批准。

2.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有关文件。

3.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4.若公司业务好于预期,未来一年内有关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大于累计金额大于以上金额时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公司通过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究和判断,并结合公司对因汇率波动而产生价格变化的承受能力,确定是否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以锁定换汇成本和利润。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管理

1、公司制定《外汇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3、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5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0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且在同一银行内累计不超过2.5亿,并以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为了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现提议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有关协议,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台州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台州百达热处理有限公司、台州百达机械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1亿元的银行融资担保,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460万元,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由于公司合法可用于抵押的资产不能满足融资总额度,为了不影响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0年度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1亿元的银行融资担保。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本担保事项已于2020年3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953.3179万元

住所: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东段1006号

法定代表人:阮吉林

经营范围:流量仪表配件及空调配件、汽车配件(不含动力)、五金机械配件、环保设备、普通机械设备铸造、五金配件、电器配件制造、加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的商品和服务除外);精密模具设计制造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名称:台州市百达热处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0万元

住所: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东段1005号

法定代表人:张启斌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热处理、表面处理;热处理设备、模具及其半成品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批发零售。(涉及法律、法规专项审批项目,批准后生产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公司名称:台州市百达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创业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张启春

经营范围:精密铸造高锰钢平衡块、汽车零部件和五金件的制造、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经审计2019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运营情况稳定。公司对上述全资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上有话语权,能够对全资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可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460万元,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0%。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2011年开始担任公司的审计验资等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能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政策的规定,财务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同时也为公司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指导意见。

为了使审计工作能够持续完整地开展,现拟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 2018 年度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于 2020年0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8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8,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2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7,7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不含税外部费用452.5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547.45万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3月17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48号《验证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的原因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2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的安排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该2.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2020年3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及分配方式等。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

2、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3、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百达精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中泰证券对百达精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9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莫勇、贾珮、晏锋共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莫勇、贾珮、晏锋未解除限售部分的全部股票共计42,000股;同时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除上述个人离职触发部分)共计568,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所述,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0,500股,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股份总数的30.83%,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48%,针对离职人员的回购价格为7.99元/股;针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7.9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将由128,432,300股变更成127,821,800股,注册资本也将由128,432,300元变更成127,821,8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经中路908弄28号

2、申报时间:2020 年3月28日起 45 天内(9:30-11:30;13:3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徐文

4、联系电话:0576-89007163

5、传真号码:0576-88488860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