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上接178版)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5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等4家银行申请9亿元授信额度,其中: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亿元人民币,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向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亿元,向青岛银行延安三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亿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的额度,其中,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调整为4亿元人民币,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授信额度调整为5,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授信额度调整为6,000万元,向青岛银行延安三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变。此外,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等10家银行申请不超过11.6亿元授信额度。调整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17.7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有效期一年。
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其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融资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资产办理抵押、由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融资、借款、提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以上授权不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下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和《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上述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修订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对“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3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本着对股东和员工负责的态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各类监管准则和指引以及《华仁药业股份公司公司章程》及《华仁药业股份公司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2019年度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重点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经营运行状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大融资、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业务稳健发展、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9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19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监事会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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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9年度,监事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 董事会在公司重大问题决策上维护公司和股东根本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2019年工作中,认真谨慎、勤勉尽责、廉洁自律,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努力。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为时有违反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即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听取财务人员的汇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询问和检查;核查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对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管理体系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财务运作规范; 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2019年7月19日,监事会列席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查了 《关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债权转让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有助于标的债权相应款项的尽快回收,能够有效降低资金回收不确定性风险,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对外担保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2019年对外担保额度为6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670万元。该担保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程序符合规定,并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2019年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评价客观、真实。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进行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内控体系设计和执行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
三、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规范运作情况,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4、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6、《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的议案》
9、《关于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冯根福先生、张天西先生、贺大林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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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4月20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寄:青岛崂山区株洲路187号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6610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传真:0532-58070286。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0日9:00一11:30,13:30一16:00
3、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聪、王永昌
电话:0532-58070788
传真:0532-58070286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投票代码:365110,投票简称:华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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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5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20年3月31日公布,为了让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4月2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杨效东先生、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文萍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吴聪女士、独立董事冯根福先生、保荐代表人张国勋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6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一2020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向上
3、业绩预告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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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短期内物流、人员返岗受阻,医院就诊人数下降,对原料采购、药品生产、市场销售造成一定影响,公司输液产品销量出现一定的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布局新增业务板块,新业务贡献部分利润。
3、公司2019年归还大额银行借款,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
4、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损益约为38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