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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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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0-01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9∶15至3月30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张月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0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37,639,6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04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32,347,1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57.0922%。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292,5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0.4126%。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878,4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3.810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与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提名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月明先生、孙伟先生、徐侃煦先生、章伟强先生、邬海凤女士、沈国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张月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4,970,4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209,1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390%。

2、选举孙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5,662,1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900,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42%。

3、选举徐侃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5,726,9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965,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67%。

4、选举章伟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5,132,0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370,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696%。

5、选举邬海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5,001,7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24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030%。

6、选举沈国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5,903,7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7,142,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8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丛培国先生、王保平先生、杨大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丛培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4,992,0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230,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832%。

2、选举王保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5,864,4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7,103,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81%。

3、选举杨大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5,256,1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494,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234%。

以上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宏量先生、金海峰先生、李董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咏群女士、马丹丽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李宏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5,166,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404,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394%。

2、选举金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5,646,6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885,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23%。

3、选举李董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5,407,3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46,646,0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28%。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灵芝、杨镕澺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0-013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黄咏群女士、马丹丽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咏群,女,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6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10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大健康事业部经理;201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并兼任海宁中国皮革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海宁皮革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海宁皮革城康复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黄咏群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丹丽,女,汉族,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1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营销部职员、办公室职员、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12年4月至2019年8月担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团委书记;2014年10月至今担任海宁中国皮革城纪委委员;2018年7月至今担任海宁中国皮革城党委办副主任。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海宁中国皮革城纪委委员、党委办副主任。

马丹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0-014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年3月30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2名,为丛培国先生和杨大军先生。会议由张月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和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月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责,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选举孙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张月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孙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职权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快速决策能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权限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如下职权:

(一)决定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金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以内的事项;

(二)决定公司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10%以内的项目投资、对外投资、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资产事项;

(三)在确保公司向银行贷款融资的资产抵押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的50%的情况下,决定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10%的资产抵押额;

(四)在确保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的前提下,决定公司负责向境内、外金融机构办理借款有关文件的签署,单笔借款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

(五)决定每项交易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的运营费用;

(六)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不适用上述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1、选举张月明先生、徐侃煦先生、章伟强先生、沈国甫先生、杨大军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张月明担任第五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表决结果: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张月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徐侃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章伟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沈国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杨大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2、选举丛培国先生、张月明先生、杨大军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丛培国担任第五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表决结果: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丛培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张月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委员。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杨大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委员。

3、选举王保平先生、邬海凤女士、丛培国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保平担任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表决结果: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王保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邬海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丛培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

4、选举杨大军先生、孙伟先生、王保平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大军担任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表决结果: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杨大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孙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王保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任有法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任有法先生是海宁中国皮革城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也是中国皮革行业的领军人物之一,历任公司第一至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和第四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月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公司总经理的聘任,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张月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侃煦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章伟强先生、王红晖先生、张国兴先生、陈月凤女士、朱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公司副总经理的聘任,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徐侃煦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章伟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王红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张国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陈月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朱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乔欣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乔欣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克琪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杨克琪先生的联系方式为:电话:0573-87217777,传真:0573-87217999,电子邮箱为:pgc@chinaleather.com,通讯地址为: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

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杨克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陈月凤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朱雯婷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朱雯婷女士的联系方式为:电话:0573-87217777,传真:0573-87217999,电子邮箱为:pgc@chinaleather.com,通讯地址为: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月明,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经济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89年8月至1992年9月担任海宁市财政税务局长安财政税务所干部;1992年9月至1998年9月历任海宁市财政局企业财务科、会计管理科科员、副科长;1998年9月至2001年11月历任海宁市政府办公室贸易科科员、副科长;2001年11月至2004年1月历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预算会计核算中心主任、经济建设科科长;2004年1月至2005年4月担任海宁市治江围垦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05年4月至2010年6月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8年5月至2010年6月兼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历任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海宁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2012年2月至2015年1月担任海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尖山新区管委会主任、副县级干部;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担任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主任;2017年2月至今担任海宁中国皮革城党委书记;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月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伟,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3年8月起任海宁市袁花财政税务所办事员、科员;1998年4月起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科员;2004年4月起任海宁市财政局国资综合管理科副科长、科长,2013年4月至2017年6月任海宁市财政局副局长;2008年6月至2013年6月担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监事,2010年8月至2017年6月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3年6月起至2015年12月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担任海宁市海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担任海宁市国资局副局长、海宁市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2017年7月至今担任海宁市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孙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侃煦先生,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担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斜桥分局干部;2000年8月至2005年4月历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干部、副科长;2005年5月至2007年9月担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硖石税务分局副分局长;2007年10月至2010年8月历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副科长、科长;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担任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12年9月至2017年3月担任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并兼任海宁中国皮革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徐侃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章伟强,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2年至2001年任职于海宁市粮食局,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办公室主任、监事、行政总监、副总经理,同期至2007年10月止担任皮管委组宣人教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海宁中国皮革城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以及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监事。

章伟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05,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红晖,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6至2003年,先后担任杭州新中大软件公司销售部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03至2010年,任颐高集团创业园副总裁;2010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7年2月曾任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浙江原译时尚设计创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红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国兴,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7年9月至2017年3月历任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经理、工程总监、总经理助理;2009年5月至2011年5月,任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3年2月,任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2月至今,历任哈尔滨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国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月凤,女,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1年4月至2014年2月历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硖石分局局长、副科级领导干部;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海宁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2017年3月至今担任海宁中国皮革城党委委员;201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陈月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杰,男,汉族,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6年11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公司营销部;2010年4月至2015年9月历任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担任海宁中国皮革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今担任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9年10月至今兼任灯塔佟二堡电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朱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乔欣,女,汉族,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6年12月至2013年7月担任海宁实康水务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负责人;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2014年12月至2017年2月担任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担任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乔欣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克琪,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6年8月至今先后任职于公司招商部、投资证券部、证券法务部,历任部门副经理、经理。201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克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克琪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朱雯婷,女,汉族,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2年6月至今先后任职于公司投资证券部、证券法务部,历任业务主办、业务主管、高级主管。

朱雯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朱雯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0-01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年3月30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李宏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宏量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李宏量先生简历

李宏量,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7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海宁中国皮革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办主任、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办主任。

李宏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