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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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0-029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6 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 8 层 806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景华先生主持,因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防范人员流动感染风险,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受疫情影响,部分董事通过视频、电话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受疫情影响,部分监事通过视频、电话方式出席;

3、董事会秘书聂慧峰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内蒙古铎奕达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议案获得通过。上述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剔除公司董监高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广辉、杜雪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