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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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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0-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1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从2020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12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2020-008),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2020年3月2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09、2020-010),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于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153,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5%,购买的最高价为12.20元/股、最低价为10.2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51,741,040.3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153,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5%,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1.33%,购买的最高价为12.20元/股、最低价为10.2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1,741,040.36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