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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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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达到10%的提示性公告

2020-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0-017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达到10%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0年3月31日,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赛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告知公司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20,000股公司股份,至此西藏赛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347,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及结合自身战略发展需要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5、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前后持股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信息

名称: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四楼410室

法定代表人:林子尧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6064683541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顾问及咨询等

营业期限:长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西藏赛富的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增持后,西藏赛富持有本公司股份14,347,150股,占总股本的10%,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3、根据有关规定,西藏赛富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发于2020年4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本公司将继续关注西藏赛富对本公司股份的增持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西藏赛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0-018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尔泰

股票代码:002058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四楼410室

股权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2020.3.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尔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四楼410室

法定代表人:林子尧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6064683541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顾问及咨询等

营业期限:长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基于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结合自身战略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除本次股份增持外,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威尔泰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威尔泰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西藏赛富持有威尔泰14,327,150股股份,占威尔泰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

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赛富合计持有威尔泰14,347,150股股份,占威尔泰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增持股份情况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0年2月13日,西藏赛富与金安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西藏赛富受让金安汇持有的威尔泰14,327,150股股份,2020年3月26日,该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

上述交易详见威尔泰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2020-009)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威尔泰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公司总经办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子尧

日期:2020年3月31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子尧

日期: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