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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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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005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建设银行、长沙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共8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本年度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毅先生、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2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8,5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化妆品”;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378,922,506变更为378,844,006元,公司股本由378,922,506股变更为378,844,006股,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4. 《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该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4)《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006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建设银行、长沙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共8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本年度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8,5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注销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提名推举刘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期满为止。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监事辞任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4、《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监事薪酬的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制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确定薪酬标准,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其他监事(指未在公司内部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领取监事津贴10万元人民币/年/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开始执行。

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在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前,新增的监事津贴按照该津贴标准执行,离任的监事按其实际任期计算津贴。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 2020-007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31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建设银行、长沙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共8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与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融资需求,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授信手续。

二、抵押担保物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作为关联方为上述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008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78,5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8.60元/股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4月25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5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报告》。

4、2019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首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并确定以2019年6月18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事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9月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额及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导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额从217.05万股调整为211.65万股,根据相关规则要求,董事会将预留限制性股票由54.25万股调整为52.85万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由271.30万股调整为264.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额及预留权益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6、2019年7月3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2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合计211.65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7、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部分离职的激励对象的全部股份与部分业绩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的部分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

1、回购的依据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公司裁员而离职或者合同未到期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同时,根据“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关于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的规定,激励对象前一年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达相应条件的,激励对象当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另有10名激励对象2019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其当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故公司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的价格及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500股,回购价格为28.6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51万元。(不包括按相关约定应支付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378,922,506股变更为378,844,006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00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2019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8,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因此相应减少78,5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0年4月1日一2020年5月15日

2、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金洲大道68号

3、邮编:410000

4、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5、联系电话:0731-89953989

6、传真:0731-89953989

7、邮箱:ir@yfdyf.com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邮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010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化妆品”;同时,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2019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378,922,506变更为378,844,006元,公司股本由378,922,506股变更为378,844,006股。并对《公司章程》相应部分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2020年3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011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

和选举新任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曾明慧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曾明慧女士因工作安排的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监事职务后,曾明慧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曾明慧女士自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以来,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其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克俊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1日

附件:李克俊先生简历

李克俊,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24011962********,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执业药师职称。1995年10月至2008年12月在常德市药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1年06月至2008年12月历任常德九芝堂医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长,湖南九芝堂医药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湖南九芝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12月至今任公司长沙分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01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兰湘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兰湘强先生因工作安排的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去监事职务后,兰湘强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兰湘强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兰湘强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2020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刘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1日

附刘轶先生简历

刘轶,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1973年10月出生,身份证号码: 4308021973********,1996年7月~2000年4月,湖南财经学院金融保险系任教,2004年4月至今,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任教,现任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大学大数据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013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6日

至2020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毅、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之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仁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麓谷高新区金州大道68号,电话:0731-89953989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