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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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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2020-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7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6年3月7日、201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依姆多相关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资产交接等相关工作,依姆多市场交接已完成。

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后,依姆多上市许可(MA)/药品批文转换、商标过户及生产转换等工作无重大变化。截止目前,总体进展情况如下:

1、上市许可(MA)/药品批文转换:本次交接涉及44个国家和地区,已完成转换工作的国家和地区共27个。

2、商标过户:本次交接共涉及93个商标,已完成过户的商标共84个。

3、生产转换:本次转换工作正在按照计划进行中,其中在中国市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受理就依姆多技术转让事项提出的申请,目前公司正在按要求补充资料;海外市场,已有17个国家和地区获批,后续将由我公司委托的海外生产商Lab. ALCALA FARMA, S.L供货,其余国家和地区正在办理中。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证券代码:600211 编号:2020-018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20年03月31日收到了西藏山南市幸福家园建设管理局拨付给公司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4781.21万元。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资金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公司其他收益,预计2020年度的利润总额将增加4781.21万元(具体会计处理需以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9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04月0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达彬先生主持,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刘学聪,董事张玲燕、王刚、马列一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吴三燕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所持表决权股份66,156,114股,已回避上述议案的表决。

第9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作出特别决议,该议案已获得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第10-1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良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红、胡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议案均获得了参与表决的公司股东有效表决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第9项获得了参与表决的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第7项所涉的关联股东已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累积投票议案:第10项、第11项、第12项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