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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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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黑泉路8号1幢康健宝盛广场C座四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昌敬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高雪先生、程天先生因疫情原因未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王璇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启明 王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