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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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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腾安基金销售为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期混合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0-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 于 2020 年 2 月 5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22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发布了《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了给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为便捷的投资服务,根据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相关销售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5月7日起,本公司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本基金认购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下述机构的相关规定。

1、相关机构信息如下: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网站:www.tenganxinxi.com

客户服务电话:95017

注: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2、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 、021-3882453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 2 年,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满 2 年(2 年指 365 天乘以 2 的自然天数,下同)后的下一工作日。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能提出赎回申请;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7日